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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来到太极殿门口,等着胜利的消息,只见一位值日殿臣拎着袍服的下摆,急匆匆的拾阶而上,人还未站稳就向李二报捷:“恭喜陛下,贺喜陛下,李靖将军在阴山下彻底击溃突厥大军,阵斩两万,俘获无数。”
“朕听到了百姓们的欢呼,这是世上最动听的声音,朕不胜欢喜,召群臣来太极殿共庆大捷!”李二接过文书,就在日光下展开,贪婪的想把每一个字都吞进腹中。
白马之盟是李世民一生中的奇耻大辱,突厥骑兵在大唐的土地上肆意纵横,杀戮大唐的子民,而自己却要低声下气的在渭水之滨与他结盟,还要献上无数财宝,每每午夜思及,耻辱感都像毒蛇在一口口的啮咬他的心扉。
如今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强大的东突厥将再也不复存在,胸中的恶气在午后的阳光下尽数消散。
他看到了全身尘土的洪城,眼中荡漾着笑意,离他还有十几步就跪了下来,膝行而至,他不是臣子,他是家奴,这个狗东西,不知有什么好事让他如此的兴奋。
一个黄绫包裹的盒子被他高高的举过头顶,李二没有假他人之手,这个忠心耿耿的奴才,一身的荣华全维系在自己的信赖上,才不会让自己面临危险。
黄绫子包裹了好多层,当李二掀开盒盖,一方晶莹透亮的玉印出现在眼前,他抓起印玺,玉质是如此温润,握在手中,极为顺手,这就是传国玉玺?这个狗才从草原得到的?
“陛下,这方传国玉玺是老奴从草原上为您找回来的,老奴检验过似乎不假。”李二充耳不闻,他才不管这方玉玺是从哪里得到的,也不管为了这方玉玺到底死了多少人,他只知道,这东西天生就该是他的,谁拿在手里,就是在找死。
“陛下在老奴临出发的时候给了老奴辨认玺印的图样,老奴不负陛下所托,历经艰辛终于找到了它,这期间,蓝田侯云烨帮了老奴不少的忙。”还好,洪城总算有那么一点良心,还记得是云烨帮他找到了传国玉玺,在表功的时候顺嘴提了一下,他才不会告诉李二他的艰辛就是躲在帐子后面偷听这么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