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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很担心,他听到自己对洪城说的话,就证明那晚他离自己并不远,关系到自己的小命云烨从来都不会马虎,那晚上护卫们应该搜索的很仔细了,没想到他还能靠近自己,想想自己以前还教特种兵的那一套,后背的冷汗就往下流。
“你还想刺杀皇帝吗?”云烨开门见山,少年是一个人最鲁莽,又是一个人最多疑的时期,他们藐视一切,又怀疑一切,还是直接了当的好。
“不杀了,我发过誓,只出手一次,那晚上楼上打盹的宦官很恐怖,我没有把握在他手底下逃命,再加上你说的事情很有趣,我听得入迷,就把出手的事情忘了。”
单鹰很坦诚,看得出,他在努力的博取云烨的好感。
“你这个混蛋什么时候开始打我妹妹的注意的,一个杀猪的穷光蛋,居然打官家小姐的主意,你也不嫌寒颤,你养得起吗?到时候你杀猪,我妹子翻猪肠子?”
云烨边嚼蚕豆便问,把身份尽量的放在和他一致的地步上。
单鹰的脸涨得通红,被人家问到心底里最隐秘的地方,谁的脸色也不会好看,吭哧半天,跑回屋子里,拿出一个大包裹当着云烨的面打开,在夕阳下的映照下闪闪发光,少年人的脸上浮现得意之色。
云烨瞄了一眼,就叹口气,从杠子上跳下来,拿起一个绿色的玻璃杯,放在太阳光下看一眼,里面全是气泡,包裹里也全是一些三扁四不圆的琉璃珠子,在大唐或许是一笔不少的财富,但是在云烨眼里,这些就只能是一堆垃圾,谁要是在后世肯花十块钱买这么一堆破烂,会被人笑话死的。
把玻璃杯丢回垃圾堆,发出一声脆响,摔成两半了,单鹰的眼睛都快要红了,这东西是自己抢劫了一个西域商队才找到的最好的东西,谁知道现在就成两半了。
“眼红什么,一堆破烂还有脸拿出来显摆,丢不丢人,就这些破烂也想娶我妹子,你丢得起人,我还丢不起,快收起来,看的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