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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人跟我借钱,我如果借给他,那就是做好了要不回来的准备。跟这个人的交情到了,或者以后用得着这个人,那就算要不回来也不冤。要是借钱这人跟我关系一般,但是看样子他真需要钱,那就采取这种办法,你不是跟我借两万吗?手头就有两千,你拿着花去吧,不用你还。这样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七八年前,有个小编剧跟我借钱,我就采取这种办法,给了他一千。此后杳无音讯,前两天他打电话要还我这一千块,难道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突然觉着不合适了?
这两天又有好朋友跟我借钱,我这人脸皮薄,不好意思拒绝,就编瞎话说自己在外地呢。现在我一听电话响心里就哆嗦,怕是他问我回来没有。我招谁惹谁了?
所以说以后您遇上借钱的,不想借给他就直接拒绝,省得自己难受。关键问题是,有些时候,“不借”两个字还真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