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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全国除王室有较永久之地位以外,国家政权全部公开於民众。】
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於一个中央之统治。【各地域按名额获得其进士参政权,而历年全国各地士子群集中央会试,对於传播国家意识,交换地方情感,融铸一体,更为有力。】
这一个制度的根本精神,还是沿著两汉的察举制推进,并无差别,【这是中国史意味浓厚处。汉、唐繁盛的花朵,从同一根本上壅培出来。】不过是更活泼、更深广的透进了社会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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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之门第,自一方面看,固若近似於古代封建势力之复活。然自另一方面看,实为先秦、西汉以来士人地位之继续增强。故至隋、唐而有普遍的贡举制度之产生,此乃士人地位自门第下出头而更展扩。故隋、唐之中央集权,可以谓政府地位之提高,而非王室地位之加隆。就全史之进程论,魏晋南北朝之门第势力,在浮面则为一波折,在底层则依然沿文治之大潮流而滚进也。
</blockquote> <h4>二、唐代之租庸调制</h4>
由北魏之“均田”制演变成唐代之“租庸调”制。【高祖武德七年】
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丁年十八以上授田一顷,【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亩百为顷】内八十亩为口分,年老还官。【即北魏之露田】二十亩为永业。【树榆、枣、桑等,即北魏之“桑田”。】
授田者丁岁输粟二石,谓之“租”。【此古粟米之征,相当于汉之租】
丁随乡所出,岁输绫、绢、絁(shī-古代的一种粗绸子。)各二丈,布加五之一。输绫、绢、絁者兼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谓之“调”。【此古布帛之征。“调”本兴调、调发之义,相当于古之“赋”。汉有口赋,唐有户调,其实一也。】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五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加役三十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此古力役之征,相当于汉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