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贱人与我不得不说的故事(下)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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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一声大叫,堪比刚才我要害受击时吼出的声调。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婶双目圆睁,单手护住镜框严防眼珠子和金丝眼镜一起掉下来摔碎。“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公众场合干这种事?”
我这才隐约醒悟,我是打着赤膊只穿条球裤根本就是半裸,而身下这个贱人的初恋也是身无寸缕,而且现在这个姿势确实符合某种造型。
“你们到底有没有羞耻心?知不知道什么是廉耻?你们知不知道现在的世风日下就是被你们这些不知所谓的年轻人……”金丝眼镜大婶已经义愤填膺怒火满腹,厉声谴责。可惜我现在是痛得连开口的力气都没有了,更毋庸说解释。
“唉,下面那个好像不是人,是个……”大婶旁边一个中年大叔头戴一副仿佛上个世纪古物的大大的黑框眼镜,以学者的沉着冷静仔细看了看,斟酌了一下语句,才分析说。“……是个性玩具。”
“不是人?”大婶抬了抬眼镜,观察揣摩思考了一下继续义愤填膺。“你们以为这什么标榜个性什么行为艺术就能充实你们空虚的心灵……”
“这个年轻人好像受伤了?大腿那里面在流血呢……”一个学究模样的伟大老头观察力举世无双,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我感动得几乎哭了出来。
金丝眼镜大婶终于不再义愤填膺,摸出手机先给我闪了一张玉照差点给我闪昏过去,然后这才按键呼叫110。
第二天,《S日报》的头条头版的消息便是‘省视察组清晨路遇救伤者’,接下来的副标题则是:‘是行为艺术还是不知廉耻?108国道年轻男子光天化日下使用性玩具导致重伤’
文中,首先对省精神文明风尚建设视察组的同志们的路见不平救死扶伤的伟大作风进行了大篇的肯定与赞扬,然后就是对那位在胆大包天不知廉耻把S市的面子都丢尽了的男子的强烈谴责,初步怀疑此人乃是行为艺术的激进分子抑或是精神异常者,具体消息有待于进一步的核实和调查云云……下面就是金丝眼镜大婶帮我拍下的照片,而且不知哪个死编辑居然把马赛克打偏了,让我尊容跃然纸上。从此我108国道色情狂的名声响彻江湖,被人津津乐道了好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