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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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他穿得光鲜亮丽,又或者乱七八糟,跟这个这个大佬,或者那个那个小三,用过去做过卧底的高超演技,研究犯罪学的锐利目光,差点被传销大佬磕头拜师的忽悠技巧,套磁、周旋、你骗我我搞你、你一剑我一刀,最终得出某个恶臭、刺眼、戳心扎肺的所谓“真相”,汇报福爷时,其实并不开心。
但是,他在升任警队最年轻的一级警督时毅然辞职,到了这个自己抓进去过的大佬手底下干活,而且是很“灰色”的烂活儿,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某些时候,他能做一些不那么恶心,甚至于非常光辉的工作,几乎英雄主义爆棚的任务。
比如说,拿到某些作为警察拿不到的犯罪证据,拯救某些作为警察根本没法看见的人,以及,追查到那个他追踪了十几年,还是抓不到一点头绪的男人——几乎是杀了他全家,而且只是动了动小手指,就毁了他爸,他妈,他妹妹的那个人。
十几年后,蔡斯年改头换面,掩盖了过去的一切,只身一人,穿着最华美的礼服,顶着一张同样堪称华丽,十分不适合普通卧底工作的面容,刻意散发那种用仇恨淬炼的魅力——很让最危险的人喜欢的危险气息,终于站到了那人十米以内的地方,带着十几个保镖……嗯,准备去开房。
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大楼就忽然着火了,往外逃的途中汽车又抛锚了,就在那人起疑的时候,突然又被警察包围了。
空地上,几十个警察与十几个黑衣人持枪对峙。
蔡斯年沉着冷静地藏在后面,小心地瞄那人,心想:你说怎么就这么巧呢,大坏蛋。
作为一个有气质的帅哥,他有一种可以形容为“很*”的气质,总是悠闲从容地眯着眼睛,嘴角带着不那么正经的微笑,如果没什么本事,在黑暗世界中穿梭,肯定走两步就要被人以“你瞅啥?!”的借口揍成残废。
好在他有本事。
这一天,蔡斯年从头到脚一身黑,高挑修长得像是狭窄的夜色,发丝散乱,痞气得如同纨绔大少,又骄矜得像个苍白贵族。他把自己搞得非常难以隐藏,又非常谨慎地藏住自己,保持安全的角度,估计待会打起来那人第一反应就是毙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