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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算。青春期的男朋友只能算半个爹。”杰奎琳从身后搂住许冠睿:“再最后陪我一晚好不好。”
“我不是想用这个办法逼你挽留我,好几次了,别这样。”
她只踮起脚尖吻他。
这并不是他来的本意,身体也再熟悉不过——瘦却柔韧,温柔得像是包裹住他的灵魂。鼻子有点酸,伤感很快被吞了回去。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朋友的生日聚会,杰奎琳踩着红底高跟鞋,简洁的卡其色风衣,女人味是甜腻的声音带来的。坐下了对众人说:“别叫杰奎琳,叫姐。”
“姐姐”——呼喊中最催情的一种呢喃。
跑马拉松的成熟女人,肺活量和紧实的肌肉像是铠甲,没有什么能够影响她们,抗糖和控制食量也让她们无坚不摧。之前他无比迷恋这样的女性,自律,精致,一切都不用他们操心,完全没有年轻女孩的娇嗔和胡闹,反而还可以任由他们无所顾忌地聊烦恼——这是她获取青春和新鲜的新方式。况且杰奎琳聊什么都舒服,她刻薄,切中要害,做事可以绕过所有的雷区,每次可以抱在一起聊到天亮,吐槽起来也毫不心软,Roger在她心里就是个操着生硬港普的蠢货……第一次听到她和黄闻达的故事时,他整个人震撼得说不出话,爱得天崩地裂的两个人不肯为对方屈服,七年的感情说散就散……在招招手就能收获一群女孩簇拥的人生里,许冠睿从来没听过。
这也许是他第一次产生嫉妒心,想要彻底地独占一个人。二十五岁的许冠睿,买了戒指认真地向杰奎琳表白,不是为了结婚,单单只想继黄闻达之后,在她心里有重要的位置。杰奎琳却轻松地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笑着说:“弟弟,心我领了,但别太认真。我没有什么像样的感情可以给你了。”
那个表情太过轻松,嫉妒令他发疯。
在那之后,他经常到杰奎琳这里过夜。两个人是男女朋友,也没有其他的伴侣,热情持续了半年,化学反应开始催生其他的化学反应,算不上变质,但难以下咽。杰奎琳心不在焉地躺在床上,都是在为其他的人伤心。颜面至上的女人,绝对不会明显表达对谁的好感,但只要收到一点点拒绝就会收手回到他身边。而自己装作不知道,忍不了两天再找茬争吵。许冠睿一度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自己不够好,不够迷人,还是没有浪漫到极致?跨年夜他摔了手机出门,去外滩冻成行尸走肉,诅咒每一对洋溢幸福的情侣。被挤回马路对面,在鎏金的玻璃窗倒影里,他细瘦,气质伤感,笑起来眼睛都是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