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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都在学习,李芬兰也没睡觉,她就着微弱的灯光正在哼着歌打毛衣。嫩黄色的毛线在她手里来回穿梭,她的清挽是筒子楼最好看的姑娘,可惜总是穿着灰扑扑的衣服。
早些年衣服是她穿旧的,再后来女儿比她高了就拿明城穿小了的衣服,唯一的新衣服大概就是包装厂发的工作服,再后来就是相亲时候自己硬逼着她去那件的确良衬衫。
唯一一件鲜艳的衣服,就是结婚时候她咬了咬牙瞒着清挽,买了一件红色羽绒服,还是最便宜的那种,花了四十五块。
都说她高攀顾南城去过好日子,可是她过了什么好日子,人没吃胖衣服也没见添一件,最后反而没了工作离婚回家。
李芬兰想到这里眸子又湿了几分,她连忙擦了擦眼角的泪,手里面的动作也快了起来,这毛线还是她偷偷摸摸买的,生怕让清挽看见又心疼钱。她了解自己的女儿,说要去买羽绒服,计划了明城的计划了她的,就是没有自己的。
可她想闺女穿上最好看的衣服,漂漂亮亮的过年。
她的清挽呀,还是一个小姑娘呀!
忙活了一个月,宋清挽终于睡了一个懒觉,她还是被米粥的香味熏醒的,睁开眼穿上衣服就见宋明城正坐在炉子边熬粥,身边放着收音机小声放着英语。
见宋清挽起床,他笑起来:“姐,我还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没有我是饿醒的。”宋清挽伸了一个懒腰,转身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钟表,然后瞪大眼睛:“都八点多了,我竟然这么能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