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412 遭遇不测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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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馨灵按广告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一听她要打官司,立马让她来到他的办公点。接待她的是个中年律师,中年律师看到对方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特别热心,又是请坐又是倒茶,还端上苹果,削好,让李馨灵感到这个律师没有架子,比自己的父亲都亲。
邹律师做完这一切才自我介绍,说他叫邹鉟志,是个有着十几年经验的老律师。然后问李馨灵要打什么官司。
邹鉟志看完李馨灵的告状信后,说这个官司你请我请对了,我包你赢,把那个詹辉旦送进监狱,最低三年刑罚。不过,我要把它改成起诉状,为了更有把握,我还要调查一番,怕你遗漏重要的东西,我要把它补进起去。
谈到律师费,李馨灵听说要六千元,知道自己钱不够,很失望,起身准备走。邹鉟志看着李馨灵窘迫的样子,笑着着问:“三千元你有没有?有的话我就先收你三千元,其余的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再给我。”
几天后,邹鉟志叫来李馨灵,他神秘地把她叫到内室。内室里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床。邹律师自己坐椅子,叫李馨灵坐床上,然后小声对李馨灵说:“经过他了解,情况对你不利,你的继母詹娥馥已经四处对外散布谣言,说你与詹辉旦是同居很久的夫妻,只不过未打结婚证。”
李馨灵一听,急了,忙的分辩说:“我继母造谣,詹辉旦是她娘家侄儿,我以前根本不认识詹辉旦,只是以前听我继母说过要把我嫁给他,我当时就不同意。”
邹鉟志:“但是你说詹辉旦强奸你,他说是未婚同居,这个问题很难分清。”
李馨灵“我有证据。”
“什么证据?”
“我的短裤和纸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