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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看书,有人将爱玲与胡兰成比做“旧时的才子佳人”。乍看,很有些不破不立的味道。又说这俩人的种种情爱,大抵不过一个是春心萌动的少女,一个是风流成性的情场荡子。相爱,不过是一对自恋的人,“龙华会上巧得见,金风玉露一相逢”的结果。
看下去,心底终是怏怏不乐。觉得这样的评论,比我们这些游走在故纸堆里拨拉垃圾、拾人牙慧的还要无聊。不论写爱玲的人有几许,她的事被说烂了几遭,我想爱玲是能原谅我们的。她本就不是爱计较的女子。我们这些人也可自我原谅,因为从心底或是爱她,或是惜她,或是敬她,或是懂她。至少不会为了表显自己的与众不同而排遣爱玲。论人,先必意诚,而后才能两两相望,彼此心照。
我想,那人也许不知爱玲是多么情意深重的人。对胡兰成如是,对赖雅更是如是。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在《红玫瑰和白玫瑰》里如是说。后来我却发现,缔造这段名言的主——爱玲亦是这样的姻缘。与振保不同,她一生中的两个男人都是她用自己心血浇灌的,俯仰无愧的壮丽。
清酒一盏,月色昏沉。你我素手纤纤,且把那只红玫瑰来赏。你看他,娇艳欲滴,如花解语。“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新相知。”这是他的话,一如既往让人惊艳,如他本身艳如红玫瑰,情场上纵横,寂寞得不见对手。
这个人,从相逢的那一刻起,注定成了她心口的朱砂痣。谁叫她恋他儒雅端然,谁叫她恋他博学敏思,谁叫她恋他趣而多闻,恋他“君子如响”。
她爱上他是一种激情的喷发,无可逃避。暗沉晦涩,少女时代的情感累积如洪,他的到来令闸门打开,情感之流一泻千里。
他是上海艳阳,温暖爱玲的心底暗伤,照得她如生如死。她在上海的街道,弄堂里,翩然起舞,变成了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子。真是爱了,无论长久,至少给她带了快乐。爱情的丰盛,有些人一辈子也无法体验,他们只是暮暮地爱,暮暮地凋谢。而她毕竟因他盛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