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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爱玲在纽约一个普通的公寓逝世。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已经去世了很多天。
她安静地躺在一张行军床上,身体下垫着一床蓝灰色的毯子,没有盖任何东西,头朝着房门,脸朝外,眼和嘴都闭着,头发很短,手和腿自然平放,遗容安详,出奇的瘦。屋里用来保暖用的灯在房东发现时还亮着。电视机、落地灯、日光灯放在地上。此外,还有一张折叠桌和两把椅子。
我可以想像爱玲死去,却无法承认她会老。虽然,《对照记》中我见过她出国后的照片,但我对她容貌的想像却永远停留在四十年代上海那个衣着绚丽、正大仙容的女子。于是,在我的想象中,她的死依然是惊艳的,她着光鲜亮丽的旗袍,静静躺在那里,干净而整洁,是她二三十岁时的样子。
我努力想像着她在死亡的那一瞬究竟在想些什么,却始终都无法找准那个入口。我的脑海里如电影结束后银幕上那一片亮闪闪的空白。
报道上说她遗容安详,那么她是在睡梦中死去么?于她而言,干干净净且安安静静地死去,是最好的结局。爱玲未必认可庄子“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的超然论调,但是至少她是从容的。从来处来,到去处去,人生不过是一场寂寞的旅行。
其实,死亡对于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恐惧,它只是生命的一个必然手续罢了。早在一九九二年,她就拟订了自己的“最终遗嘱”。遗嘱中写道:一、一旦辞世,所有财产将赠予宋淇先生夫妇。二、希望立即火化,骨灰应撒在任何无人居住的地方,如在陆地,应撒在荒野处。
对于爱玲,死并不是最大的意义,但是她骨子里的清洁自许让她不允许自己死得丑陋而慌乱。对她来说,死也要死得从容不迫,不失大雅之风。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三毛——一个喜欢爱玲到骨子里的女子。她是一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一生都是用一种积极的态度,来和自己彻底的绝望争斗。她写《撒哈拉的故事》、《闹学记》和《我的宝贝》,文字里透出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然而,到底她灵魂的底子还是那个写《雨季不再来》的黯然女孩,绝望彷徨,找不到力量。她最终选择了了结自己的生命,选择了在卫生间里用丝袜上吊的死亡方式。她的死,让我觉得可怖。
死亡是对一个爱恋对象最好的结局。为了保持一个完整的才华横溢的形象,许多作者会在她江郎才尽时选择自杀。
某些时候,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或事物,我的要求总是苛刻的。如果说三毛选择死亡的方式让我始终不能正面的话,那么爱玲的死是一种比较符合我理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