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说“自以为非”的话 回复一位匿名网友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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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真不知如何回答您这意思。我只听说黑道上有这样的规矩:不得冒犯老大,不然就要挑脚筋。官场至少在桌面上讲还不能叫做江湖吧?哪怕帝王时代的官场,尽管潜规则很多,也不会有哪条律例令官员们必须蝇营狗苟而相互包庇。倒是自己在官场的时候俯首贴耳,离开官场就反戈一击,更显得像小人。您在官场吗?难道您打算以后离开官场写小说?
我不觉得自己作践过官场,更没有作践过哪位领导。读您原话的意思,分明是说我小说里有哪位领导的影子。我想说的是尽管有拿生活中真实人物写小说的作家,但此法绝不高明。我永远不会把真实的人物作为模特儿去写。太不厚道。这意思前面提到过。拿我的小说去比照现实官场,不过冰山一角而已,哪里谈得上作践!
如此便是有违职业道德,那些检举揭发贪官的人简直就是道德败坏了。不知道您所讲的职业道德是哪里来的规范?依您的逻辑,也许近几年被媒体报道过的几桩官场大窝案,当事人都是最讲职业道德的。他们七八年甚至上十年沆瀣一气,贪赃枉法,可谓精诚团结啊!他们都是您所说的职业道德的典范?您大概也不想向他们学习吧。
第三,特别是最近看了他的一些文章,觉得其人越来越自以为是,越来越喜欢哗众取宠,原有的一点好感已经荡然无存了。
答:我最近惹争议的文章,一是评论奥运会开幕式的,二是评论所谓“爱国病”的。首先想说的是这两篇文章都是有关媒体约写的,不是我喜欢凑热闹,即您所谓“哗众取宠”。我一再声明过,博客的点击量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的小说读者群非常固定,很多是不上网的。我犯不着通过这种手段去混个脸熟。写博客非常费时间,耽误了我许多写小说的时间,一直想着什么时候抽身而去。何况,哗众未必就能取宠。文明进化到今天,各有各的思想,众不是那么容易被“哗”的,更不用说取宠。何况,场面上混得老到的人都知道,真要有出息,根本无需哗众取宠,他只消邀个别人的宠就行了。想您应该是官场上的人,这点未必不清楚?
再说所谓自以为是。我不是个自以为是的人,但只说自以为是的话,只做自以为是的事。世上倒是有很多人不说自以为是的话,不做自以为是的事。话若自以为非,我绝不会说;事若自以为非,我也绝不会做。曾经有人在博客里指责我:你不要老凭自己的脑袋想问题!我看不到他的表情,肯定是声色俱厉。我回答说:我肯定是凭自己脑袋想问题的,您习惯用别人的脑袋想问题,那是您的自由。其实用别人嘴巴说话的人也非常之多,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而已。我在文章里说的话肯定不会完全是正确的,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但我至少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所以才说出来。自己都认为不对的话,我怎么会说呢?所谓自以为非,无论是话,或者是事,都是错的或假的。明知道错话假话还要说,明知道错事假事还要做,应是职业骗子或某些特殊的职业要求吧。有个叫“手机用户”的匿名网友说:各有所好,就你的屁话多!如果借用这位“手机用户”自己的话说,他说的这话才是屁话。既然他承认各有所好,我为什么不可以说出自己所好呢?
我曾经非常熟悉的一个场子,那里的人也许是最不“自以为是”的。早有顺口溜说他们:扎扎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搞形式。如此,脑子都不需要动,还要想什么是和非呢?倒是很多明知其非的事,有人会胆大包天地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