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宗教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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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路打拳打入天国,是中国冒险小说的中心思想——中国也有与西方的童子军故事相等地位的小说,读者除了学生,学徒之外还有许多的成年人。书中的侠客,替天行道之前先到山中学习拳术、刀法、战略。要改善人生先得与人生隔绝,这观念,即是在不看武侠小说的人群中也是根深蒂固的。不必要的天堂
仅将现实加以改良,有人觉得不够,还要更上一层。大多数人宁可成仙,不愿成神,因为神的官衔往往是大功德的酬报,得到既麻烦,此后成为天国的官员,又有许多职责。一个清廉的县长死后自动地就成神,如果人民为他造一座庙。特别贞洁的女人大都有她们自己的庙,至于她们能不能继续享受地方上的供养爱护,那要看她们对于田稻收获,天气,以及私人的祷告是否负责。
发源自道教的仙人较可羡慕,他们过的是名士派的生活,林语堂所提倡的各项小愉快,应有尽有。仙人的正途出身需要半世纪以上的印度式的苦修,但是没有印度隐士对于肉体的凌辱。走偏锋的可以炼丹,或是仗着上头的援引——仙人化装做游方僧道来选中有慧根的人,三言两语点醒了他,两人一同失踪。五十年后一个老相识也许在他乡外县遇见他,胡子还是一样的黑。
有人名列仙班,完全由于好运气。研究神学有相当修养的狐精,会把它的呼吸凝成一只光亮的球,每逢月夜,将它掷入空中,练习吐纳。人如果乘机抓到这球,即刻吞了它,这狐狸的终身事业就完了。兽类求长生,先得经过人的阶段,须要走比人长的路,因此每每半路上被拦劫,失去辛苦得来的道行。
生活有绝对保障的仙人以冲淡的享乐,如下棋、饮酒、旅行来消磨时间。他们生存在另一个平面的时间里,仙家一日等于世上千年。这似乎没有多大好处——不过比我们神经麻木些罢了。
神仙没有性生活与家庭之乐,于是人们又创造了两栖动物的"地仙"——地仙除了长生不老之外,与普通的地主无异。人迹不到的山谷、岛屿中有地仙的住宅,与回教的乐园一般地充满了黑眼睛的侍女,可是不那么大众化。偶尔与人群接触一下,更觉得地位优越的愉快。像那故事里的人,被地仙招了女婿,乘了游艇在洞庭湖上碰见了个老朋友,请他上船吃酒,送了他许多珠宝,朋友下船之后,女子乐队打起鼓来,白雾陡起,游艇就此不见了。
仙人无牵不挂享受他的财富,虽然是快乐的,在这不负责的生活里他没有机会行使他的待人接物的技术,而这技术,操练起来无论怎样痛苦,到底是中国人的特长,不甘心放弃的。因此中国人对于仙境的态度很游移,一半要,一半又憎恶。
中国人的天堂其实是多余的。于大多数人,地狱是够好的了。只要他们品行不太坏,他们可以预期一连串无限的,大致相同的人生,在这里头他们实践前缘,无心中又种下未来的缘分、结冤、解冤——因与果密密编织起来如同蔑席,看看头晕。中国人特别爱悦人生的这一面——一喜欢就不放手,他们脾气向来如此。电影《万世流芳》编成了京戏;《秋海棠》的小说编成话剧、绍兴戏、滑稽戏、弹词、申曲,同一批观众忠心地去看了又看。中国乐曲,题目不论是《平沙落雁》还是《汉宫秋》,永远把一个调子重复又重复,平心静气咀嚼回味,没有高xdx潮,没有完——完了之后又开始,这次用另一个曲牌名。中国人的"坏"
十七世纪罗马派到中国来的神父吃惊地观察到天朝道德水准之高,没有宗教而有如此普及的道德纪律,他们再也想不通。然而初恋样的金闪闪的憧憬终于褪色;大队跟进来的洋商接触到的中国人似乎全都是鬼鬼崇崇、毫无骨气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