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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暮西狐疑地眯了眯眼,像是在说“我不吃这套”,学着她刚才的语气冷哼一声:“你别想岔开话题。”
“……”
林度无语了几秒,瞥开脑袋:“你就说你去不去吧。”
“去。”他以为林度岔开话题是因为认输,颇为得意地说,“为什么不去?”
其实林度从第一眼见到陆暮西的时候就觉得他应该挺成熟的,起码比同龄百分之九十的男生都成熟,算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俗称女人的第六感。他身上散发着自身特有的磁场,颇有种清风洒兰雪的气质,那双眼睛看起来凌厉却又温和,不像那帮天天空气投篮的男生,眼里都是二了吧唧的鸡血。
不过越跟他相处就越发现那句话的正确性——男人至死是少年,甭管这个男人看起来有多成熟,即便他八十岁的时候因为变老佝偻矮了十厘米,也能在颤颤巍巍拄着拐的时候,用那把重度缺钙的身子骨干出一些不亚于空气投篮的弱智事儿。
林度觉得,陆暮西老了可能就是那种空气投篮把自己腿搞折,躺在病床上还要得意洋洋地问一句“我厉害吧。”的傻冒老头子。
那时他超出同龄傻冒老头子唯一的优势可能就是,他是个帅气的傻冒老头子。
林度看着眼前还没变成老头子的少年,幽幽叹了口气:“以前还觉得你成熟,我真想回去抽死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