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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老太太絮絮叨叨就把深藏在自己心里多年的故事,当着两个学生的面,用一种讲故事的语气娓娓道来。
那年是一九六零年,那时候的老太太还是叫刘惟因,家里因为是国民党的高级军官,所以因为局势问题而不得已移居到了美国,投靠了当时作为法学教授的亲叔叔。那时的刘惟因还刚刚满十八岁,因为家学渊源的原因,所以她几乎和本地的孩子没有任何的差别,很快就融入了这片陌生的土壤,并且以十分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而也就是因为这样,她认识了当年刚刚去到美国的王三一。
王三一当年刚去美国的时候,身上分文没有,就像王坚刚踏入这片土地时候的样子,而师徒父子的路似乎有些惊人的巧合,就在他像没头苍蝇到处乱窜的时候,认识了刚刚高中毕业等待升入大学,而在大学周围打工熟悉环境的刘惟因。
那时的王三一,就和现在的王坚一模一样,穷且有着让人发指的扭曲价值观,认定的东西绝对不会有任何更改,而且不是自己亲手赚来的东西也绝对不会碰。不过那个看似从乡下来的拧巴小子却有着让人瞠目结舌的能力,不但英语流利,甚至还精通法律和史学。
故事之所以能成为一段故事,那就是因为它是一个具备人物、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的完整体系,缺了任何一项,都会成为一种阴差阳错。
王三一当时缺钱,且不接受任何救济,刘惟因缺少的则是一个能和她交流她所感兴趣的法学的人。所以性格直爽的刘惟因在卖了一瓶可乐给王三一并聊了一个下午之后,直接邀请他成为了自己的家庭教师。
那一天,正是王三一二十一岁的生日。
于是,在之后的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唯一在枯燥的法学之路上与刘惟因做伴的人就只有王三一,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现王三一除了脾气倔强之外,真的是没什么缺点。细心、大方、开朗,写得一手好字、拉得一手漂亮的小提琴、会弹钢琴,甚至还能在报刊上零星发表一些他用英文写的小诗来补贴家用。
总而言之,王三一就像一个浪漫的不堪束缚的诗人,充满着浪漫主义气息。刘惟因最爱干的事,就是每天在放学之后和王三一一起做着那些遥不可及的梦,听着他对未来的种种设想,然后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他的身后,追随着他寻梦的脚步。
而且最让刘惟因痴迷的,其实就是王三一给她的那种旁人无法给予的安全感,这种感觉让她每天就像是沉醉在浓烈的酒浆里似的,昏天暗地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