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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的,在我们这里的后面,有一户人家。不过深居简出的,也不知道是做些什么的。”
“深居简出?”
“是啊,不过,那家的女主人有点不道德。听医生说有时候会打开窗户往下面这个公用的过道泼脏水。有时候弄得下面的土地尽是泥,反正不大好。”
“哦?”警官走到窗前往下看着,他发现地上有什么在发光,这是……?
“先生,萨姆兰先生,你干什么去呀?”看着警官冲下楼去,安妮小姐有些不知所措,也只好锁好房门跟着下楼。
警官已经跑进那个过道,借着月光,他看到一个小小的积水坑。警官带上手套,小心翼翼地舀出那些水,有一个清晰的前脚鞋印。我明白了,昨天下了一场大雨,因为旁边主人时常泼水,这地方本来就有泥,昨天有人在这个时候走过这里,走过这里?莫非就是在玛莎小姐避雨的时候,要是这么说来……
因为脚印踩得过深,雨水并没有打坏这个印记。凌晨左右,雨停了。这个地方慢慢干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半脚掌鞋印。因为白天的时候,警官并没有太在意玛莎小姐的供词,也没有经过这个过道,所以这个鞋印被忽略了。真是上天所赐,我碰巧来到诊所二楼,而且女主人一定又往下泼水,我才能依靠反光发现这个。
萨姆兰如获至宝,他迅速又摘下手套,从怀中掏出袖珍数码相机,装上了闪光灯。这是萨姆兰第三韧性,他相信物证的损失或毁坏往往是没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失手造成的。因此,他总是随身携带相机,拍下那些可能遗漏的证据。科技的突飞猛进是令人欢欣鼓舞的,数码相机的简便快捷成为警方的新宠。以往洗出一张照片时间被省去了。
好像还是嫌光线不够,警官吩咐着:“安妮小姐,有没有装备电池的电灯,最好是白炽灯,来帮忙照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