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堂逻辑课 (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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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笑意更深了:“佩辛斯,在你周围的一万英里之内,我绝对不敢犯任何罪。亲爱的,你的判断力真是敏锐!那么,你有什么结论?”
“这个嘛,刀伤很容易解释。根据尸体在书桌后面椅子上这个位置,很容易就可以想象当时行凶的过程,凶手一定是站在被害者的前面,或许略略偏向一侧,拿起桌上的裁纸刀刺向被害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参议员一定会出自本能地举起右臂挡开,于是刀子擦过他的手腕,留下那处利落的伤口。根据事实,我只能推断是这样。”
“跟照片一样清晰,亲爱的,妙啊。然后呢?另一处伤痕怎么解释呢?”
“我正要说呢。另一处伤痕不是刀伤,或至少不会是造成参议员手腕上那个利落伤痕的同样一把刀子留下的。而且这第二处伤痕,是在参议员的手腕被割到的同时,留在右臂上的,要特别注意,它的位置比刀伤要高四英寸。”我深吸一口气,“因此,这是某种非刀片物体的锋利边缘的东西所划过的伤痕,而且这个东西在凶手的手上,距离那把刀子有四英寸。”
“好极了。”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可以想想,在凶手的手臂上一定有什么东西可以造成第二处伤痕。那是什么东西,会出现在凶手的手臂上,而且距离他持刀的手有四英寸远?”
老绅士较快地点点头:“佩辛斯,你的结论是什么?”
“女人的手镯。”我得意扬扬地大声宣布,“当参议员的手腕被刀子割到的同时,划破他裸露的手臂的——还记得吧,他遇害时,衬衫的袖子卷到胳膊肘上——一定是宝石或金银丝之类的东西!”
父亲的嘴里低声叽咕着,雷恩先生则一脸微笑。“我得再强调一次:太聪明了,亲爱的,不过还是有破绽。你认为杀害参议员的是女人?不尽然。在女人手上戴手镯的同样位置,男人也有类似的饰物⋯⋯”
我目瞪口呆,难道我搞砸了吗?狂乱的思绪在我的脑海里翻腾,然后我叫起来:“啊,您是说男人袖口的链扣?当然!我想过,不过我总直觉地认为,女人的手镯好像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