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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人都还没到,万烽火闲着也是闲着,给木代讲了落马湖的案子,顺便也介绍自己的行当。
他拿了根簪子出来作比,簪子是老银的,簪头是景泰蓝烧的翔凤,凤凰眼珠子嵌着红宝石,嘴里衔一串白玉的垂珠。
“比如说,”万烽火先用手把簪子盖住,“三个人找我,一个人要找带凤凰的老银簪子,一个人要找用红宝石做眼珠子的凤凰,还有一个人要找嘴里衔白玉的凤凰,这就是三条诉求,但当时我手里没东西,这三条我就先存档,留心着。”
“然后有一天,”他一缩手,把那个簪子露出来,“有了人拿了根簪子来卖,买方、卖方,这就对上了。”
木代脑子聪明,一点就透:“所以这簪子就像你倒的消息,待会要来的人,也包括我,都是从前打听过落马湖那件案子的人?”
她觉得有些小题大做:“这能赚多少钱啊?而且,打个电话通知一下不就行了,犯得着专门让人过来吗?”
万烽火看了她一眼:“觉得重要的人就会过来。”
简简单单一句话,琢磨起来倒挺有深意,木代心里打了个咯噔:红姨觉得这事重要?难道她认识案子里的某个人?
不过,木代的好奇心没那么强,反正,自己就是个过来领受消息的传声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