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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他穿了件质地柔软的花衬衫,下面仍然是条破短裤,光着两条腿,踏拉着拖鞋,出现在了楼门口。
“咱们先说好啊,”他扬了扬手里的一大块骨头,“一会儿我用这个喂狗,你就自己钻进去吧,黑灯瞎火的,我可不想弄一身脏。”
麦涛笑了,“行行,我钻!”他并没有一见面,就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为的是在老师面前,来个小小的炫耀。他推断出,第一次凶手搬动陶晓薇的尸体,当然并非无事生非,而是要粘上她的眼皮。可是却被那条流浪狗打扰,这才没能下手。当然,仅仅推断出来是不够的,他需要找到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于是才打算夜探狗洞。在找到线索之前,说出来就没有悬念啦!
艾莲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口口声声说要找自己讨论,见了面怎么反倒哑巴了?他没多想,俩人随意地扯些闲话。
第一案发地点,距离艾莲的家比较近,走路大概是一刻钟左右。路上,时而能看到一些光着脊梁的小伙子蹲在路边喝酒骂街,他俩连瞧都懒得多瞧一眼。像这样的小年轻,在酒精的作用下,血往上撞,确实可能做些不理智的举动,可像凶手那样,胆大到致人死地而后快,他们却也是做不出来的。
再往前走,就看见了中午来过的路口,麦涛忽然停下了,压低了声音说着:“大哥,你瞧前面那小子。”
黑黢黢的树边,蹲了个人,艾莲看不清楚,“怎么了,那是谁呀?”
“他在案发现场那晃呢!”
“那又怎样?”
“不是,中午这小子就在!我记得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