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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羡书已穿戴好,正在楼下看报纸,听见高跟鞋笃笃的脆响,擡头去看,见孟婉秀正扶着楼梯下来。
孟婉秀见他,不免怔了怔。
傅羡书穿立领黑色长衫,戴着绅士礼帽,已完全不像个生意人,而是个儒雅斯文的读书人。
孟婉秀眼睛肿成了桃儿,方才冰敷后消去些,可眼圈儿还是红红的,委委屈屈地走到傅羡书跟前。
他捻揉她耳垂上的珍珠耳环,“讲你穿旗袍好看,以后见我,都要穿。”
他是真变了主意,又决不退婚了幺?否则怎要讲“以后”的事。
孟婉秀摸不透他,如今也没心思再琢磨他去。
她正恨他恨得要死。
孟婉秀不给他好脸色看,傅羡书当她使小性子,先前也的确让她疼实了身子,就揽着孟婉秀哄上两句。
孟婉秀素来耳根子软,面上不与他好过,可到了傅公馆,也不想让他难堪,更不想让傅家老太太为他们小辈儿的事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