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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认得十年八年也合不来,有些人却只相处几日,便好得同一个人似得。陆小凤与乔茜在玩乐的方面一见如故,几天就混个精熟,开始称兄道妹、称姐道弟。
乔茜说:“我请你看个大宝贝。”
陆小凤:“好哇!”
乔茜从身后掏出个喇叭来。
喇叭——一种乐器,这上细下粗的管状结构并不少见,在军中此物也被称作号角。
不过,乔茜掏出来地是个电喇叭,也就是菜市场、小吃摊旁边最常见的那一种,拿来做吆喝之用,带有录音——播放功能。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所以系统认为,喇叭属于招揽生意的用具,店铺三级就已经可以购买了。
此物自然大大超出了陆小凤的知识储备范畴,令他被骇了一跳,不过,无论是什么样的东西,只要冠上了妖鬼志怪的名头,好似也就更容易被人接受了。
陆小凤的接受能力自然不是盖的,在酒馆中当了五天大伙计,此刻,他已经对乔茜随手能拿出神异之物的事情见怪不怪了,很快开始摆弄起了那个扬声喇叭。
陆小凤:“喂喂喂~~~~”
扬声器:“喂喂喂~~~~”(超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