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姜后被冤剜目烙手 (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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妲己回答道:“黄娘娘被姜王后迷惑。从来做事的人,好的自己宣扬,坏的推给别人。况且谋逆乃大事,她怎么会轻易招认?而且姜环是她父亲所用之人,既然供出有主使,她如何赖得掉?三宫后妃,她为何不攀指别人,单单指自己,其中必定有缘由。恐怕不加重刑罚,她怎么会招认?希望陛下详察!”
纣王道:“美人道得有道理!”
黄妃在旁边道:“苏妲己不得如此。王后乃是大王的原配,天下之国母,尊贵无比;即使是三皇治世,五帝为君,纵然有大过,也没有诛杀正宫的法律。”
妲己道:“法律是为天下而立,大王代天宣化,也不能自私自便。况且犯法不分亲疏贵贱,罪过都是一样的。陛下可以传旨,如果姜王后不招认,就剜去她一只眼睛。眼睛是心灵她惧怕剜目之苦,自然会招认。让文武百官知道,这也是依法行事,不算苛求。”
纣王应允。
黄妃听道要剜姜王后的眼睛,只得坐上辇车回到西宫。
下辇后见到姜王后,垂泪跺脚道:“我的王后娘娘!妲己是你百世冤家,在君前献妒忌之言。如果你不认,就要剜你一只眼睛,你就依了我认了吧”。
姜王后泣道:“我知礼教,怎肯认此大逆之事。若认,父母蒙羞,太子难安。死也不认。”
圣旨又下:“如果姜王后不认,就剜一只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