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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居民区,不少人家亮着灯,纷纷开了窗。
三舅道:“你在这里找找那小孩的线索,我去下面看尸体,顺便把撕破的残书拿回来。等警察到了就晚了。”
他强撑着身体,一瘸一拐出门下楼去了。时间有限,警察转眼就到,我翻找着能找到的一切文字资料。
那孩子走得匆忙,客厅茶几上作业的本子还在,我翻开看看,上面写着“镇中心小学二年一班李普”。
本上还有这个孩子的笔迹,写的很稚嫩,反正我是看不出这是个成年人写的。
我正要细看,外面传来警笛声,顺着窗户看出去,警察已经开到了小区外面。
我想关灯,突然觉得不对味,灯已经开了再关上,岂不是欲盖拟彰。
我来不及多想,顺手抄起作业本,夹在胳肢窝底下出了门。临走前学着电视里的模样,用袖子把能想到的地方都擦了一遍,怕留下指纹。
出了房门,我没急着往下走,而是往上到天台。趴在天台边缘,迎着狂风,看到警察进了楼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