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 (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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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身体为驴极其恰当,因为每个大脑正常的人都不会尊敬驴,也不会憎恨驴。驴这种牲口结实、可爱、有耐心、对人有用,但也懒惰、执拗、惹人动怒;有时候该受棍棒之罚,有时候又该受胡萝卜之赏;它的美既悲怆感人又滑稽可笑。身体也是如此。身体在生活中的作用之一便是扮演小丑的角色,认识不到这点,我们对它就不能忍受。在某种理论将人们的思想变得复杂之前,世界上男女老少都知道这点。人有身体,这是有史以来最古老的玩笑话题。爱情(像死亡、素描、医学研究一样)也许偶尔促使我们十分郑重地对待身体,我们若由此得出结论:爱情始终要求我们这样对待它,爱情永远排斥了笑话的成分,便是错误。事实并非如此。从我们认识的那些幸福的情侣脸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只要他们的爱情不是太短暂,在爱情的身体语言里,情侣们都能反复体会到喜剧、嬉戏,甚至插科打诨的成分。身体若不这样,就会处处妨碍我们。在爱情这曲戏中,身体是次要情节,或者说,是滑稽的客串。它通过恣意的打闹,来模仿灵魂以庄严的形式演出的内容。它的笨拙若不能体现为给这曲戏增添怪诞的魅力,作为一件乐器,它便过于笨拙,无法演奏爱情的音乐。(因此,在以前的喜剧中,男女主角诗情画意般的爱情立即会有粗俗的爱情来效仿、烘托。如,男女仆人之间的爱情,小丑试金石和乡村姑娘奥德蕾之间的爱情,等等。)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有时候,肉体自身确实有很高的诗意,但是,恕我直言,它也有不可抹灭的固执、滑稽、非诗意的成分。这个成分此时不现,彼时定现。将它作为滑稽的调剂坦坦荡荡地安放在爱情的戏剧里,远胜于假装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
因为我们确实需要这种调剂。肉体既有诗意的一面,也有非诗意的一面;性爱既有严肃的一面,也有轻浮的一面;既有庄重的激情,也有熊熊的欲火。将快乐推至极致,它会像痛苦一样使人崩溃。双方的合一只能以肉体为媒介,而肉体——彼此独立的身体——又使得合一永远无法实现,因此,对这种合一的渴望可以具有形而上的追求的伟大性。多情和悲伤同样可以让人流泪,然而,性爱对自己的对象并非总是“紧追不舍”。可是,正因为她有时候会“紧追不舍”,所以对待她,我们才应该始终保留一丝玩笑的成分。自然事物在显得最为神圣时,距离变成魔鬼只有一步之遥。
这种拒绝对性爱的完全投入——在性爱只呈现严肃的一面时,仍不忘她的轻浮——与性爱强烈时在大多数情侣中(我相信,不是在所有的情侣中)唤起的一种特定的态度尤为有关。性行为会引发男人一时变得极其专横,像征服者或掠夺者那样居于统治地位,相应地,女人则处于极其屈从、顺服的地位。因此,有些性爱呈现出粗鲁、甚至野蛮,“情人的掐捏既疼,又令人神往。”心智健全的情侣如何看待这点?基督徒夫妇允许这种现象存在吗?
我认为,在一种条件下这是健康无害的。我们必须认识到,性爱与我前面提到的“异教在性方面的圣礼”有关。我们注意到,在友爱中每个人只代表他自己——一个偶然的存在。但是在性爱中,我们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我们还充当代表,有一些比我们更古老、更集体性的力量在我们身上运行。意识到这点,非但不会减损性爱,反而使之更加丰富。世界上一切阳刚之气和阴柔之美、一切攻击性和回应性的因素都暂时聚集在我们之中,男人确实扮演着天父的角色,女人扮演着地母的角色,男人充当形式,女人充当质料。但是,我们务必要赋予扮演一词全面的含义。当然,双方都不是在伪君子的意义上“扮演角色”,而是在(从一个极端来说)类似于神秘剧或宗教仪式、(从另一个极端来说)类似于化装舞会或字谜游戏中扮演角色。
一个女人若将这种极度的顺服视为纯粹出于自己,她就是在拜偶像,将只应属于上帝的东西献给了一个男人;一个男人若僭越了性爱暂时赋予他的那种统治权,将它归为己有,他必定是浪荡公子中的浪荡公子,是个亵渎者。但是,不能合法地让予或索取的东西,却常常被合法地行使。在这场仪式或戏剧之外,男女双方是两个不朽的灵魂,两个生而自由的成年人,两位公民。在有些婚姻中,男人在性行为中的主宰地位得到绝对的认可和维护,我们若因此认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他也很可能占支配地位,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情况更可能相反。但是,在性爱这场仪式或戏剧中,他们变成了男神和女神,相互之间没有平等可言,他们的关系是不对称的。
性行为往往被认为是人类一切活动中最真实、最坦诚、最无掩饰的活动,而我竟然在其中看到仪式或化装舞会的成分,有人对此感到奇怪。人在赤身裸体时岂不是最真实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裸体”这个词(naked)原本是过去分词,裸体的人已经经历了一个脱衣,即去壳、削皮(这两个动词用于坚果和水果)的过程。远古时代,在我们祖先的眼中,裸体的人不是自然的人,而是不正常的人;不是自己选择不穿衣服,而是因为某种原因脱下了衣服。裸体突出了共同的人性,掩饰了个性。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在男浴室里,每个人都可以明白这点。从这个角度说,穿上衣服时,我们才是“更真实的自己”。裸体时,做爱的双方不再仅仅是自己——约翰和玛丽,他们更代表普遍的男性和女性。你几乎可以说,他们穿上赤裸,作为仪式的礼袍或字谜游戏的服装。这是因为,我们仍需提防以错误的方式表现出严肃,这种严肃千万不可超出在做爱中参与异教的圣礼时的严肃。天父本身只是异教想象中的一个远比宙斯伟大、远比男人有阳刚之气的人物,生命有限的男人连天父也不是,所以,不可能真正披戴他的王冠,只配戴锡纸做的仿制王冠。我称男人戴的王冠为仿制品,绝无鄙视之意。我喜欢仪式,喜欢私下的戏剧表演,甚至喜欢字谜游戏。纸做的王冠有其合法的用途,(在适当的时候)还有其正式的用途,(“倘若有想象力加以弥补”)比起一切世俗的封号来,至少不太逊色。
在谈及异教的圣礼时,我不敢不转至另外一面,以防将它与一个远为高深的奥秘混淆起来。正如自然在短暂的性行为中为男人加冕一样,基督教的律法也在婚姻这种永久的关系中为他加冕,赠与他(我是否应该说强加于他?)某种“领导权”。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加冕礼。正如我们很容易过分看重性爱这个自然的奥秘一样,我们也很容易过分看轻基督教的这个奥秘。基督教作家(尤其是弥尔顿)在谈起丈夫的领导权时,有时候沾沾自喜,令人不寒而栗。我们必须回到圣经。丈夫是妻子的头,其前提是,他对待她要像基督对待教会那样,他应该像基督爱教会那样爱她,为她舍命,因为基督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5:25)。这种领导权不是充分体现在人人都想做的那种丈夫身上,而是体现在婚姻对他来说酷似在十字架上受难的丈夫身上。这种人的妻子得到的最多,付出的最少,最不配接受他的爱,而且,就其自身的本质而言,最不可爱。因为,教会除了新郎赋予她的一切外,没有任何美丽之处,新郎不是发现她可爱,而是使她变得可爱。我们不是在男人婚姻的幸福中,而是在它的不幸中,在好妻子的疾病痛苦或坏妻子的过失中,在他不倦的照料(他从不以此炫耀)或无尽的宽恕(是宽恕,而非默认)中,见证到这个可怕的加冕仪式。正如基督从骄傲、狂热、冷漠、不完美的尘世教会身上,看到有朝一日会变得纯洁无瑕的新娘,并为之努力一样,拥有基督那样领导权的丈夫(上帝不允许他有别样的领导权)也从不绝望。他像国王科菲图阿一样,历经二十年后,仍然希望他挚爱的乞丐女有朝一日学会讲真话、爱清洁。
这并不是说,缔结一起含有这类不幸的婚姻有何美德或智慧。寻求不必要的殉道、有意追求迫害,毫无美德或智慧可言。然而,正如那些受迫害、殉道的基督徒最明确地体现了主耶稣的风范一样,丈夫的领导权(倘若他能够保持)也是在这些可怕的婚姻中最具备基督的样式。
最坚定的女权主义者也不必对男性在异教或基督教的婚姻中被授予这种冠冕耿耿于怀,因为一个冠冕是纸做的,另一个是荆棘编成的。真正的危险不在于丈夫们可能会急不可待地想得到后者,而在于他们允许或强迫妻子篡夺它。
现在,我要从讨论爱情中的肉欲成分——性爱,转向讨论爱情整体。在此,我们会看到同样的模式再度出现。正如爱情中的性爱并非真正以快乐为目的,爱情也同样不以幸福为目的。我们也许会这样以为,但是在接受考验时,爱情证明的恰恰相反。大家都知道,要想拆散一对恋人,靠竭力证明他们的婚姻不会幸福是徒劳的。这不仅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毫无疑问,他们往往不相信),即使相信,他们也不听劝阻。因为在心中有爱时,宁愿与心爱的人分担不幸,也不愿意在其他条件下享受幸福,正是爱情的标志。一对恋人,即便成熟而有经验,知道破碎的心灵最终会愈合,也能够清楚地预见,只要铁下心肠熬过眼下分离的痛苦,往后十年几乎肯定比现在结婚要幸福,他们也依然不肯分离。这一切的权衡算计都不能影响爱情,正如卢克莱修冷静的、非人性的评判不能影响性爱一样。即便一个人非常清楚地看到,与心爱的人结婚不可能导致幸福,婚姻给他带来的只能是:照顾无法治愈的残疾人,一生穷困潦倒,颠沛流离,含羞忍辱,爱情也始终毫不犹豫地说:“我宁愿这样也不愿分离,宁愿有她而痛苦,也不愿没她而幸福。只要两颗心在一起,心碎也愿意。”我们内心的声音若不这样说,那就不是爱情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