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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忙活了一通后觉得心满意足,但又对大雨感到恼火,他的衣服给淋湿了,赶路的速度也减慢了。他四处张望,在他左边的树丛里看见一个莓子一样黑的裸体女人。她浑身粘满了泥浆,头发里净是树叶。她的眼睛又大又吓人。她一看见他,突然间转身拔腿就跑,但是刚一转身、没等扭过脸去,就一头撞到了她先前靠着的树上。她是太害怕了,眼睛还没有准备好找一条逃生之路,身体就已经开始逃了。这一下撞得她倒在地上。
他看了看她,然后按住自己的帽檐飞快走开,回到马车上。他不想插手自己看见的这桩事——实际上,他敢说他逃开的不是一个真的女人,而是一个“幻影”。他拾起缰绳的时候,没法不注意到他的马也是黑黝黝、赤裸裸、亮晶晶、湿淋淋的,而他对马的感情则是又有安全感又喜欢。他觉得这事真有些蹊跷:他对自己的马引以为自豪;那个女人则让他感到恶心。他有点惭愧,决定去确认一下,那真是个幻影,并没有什么裸体黑女人躺在杂草中。
他把马拴到一棵小树上,在暴雨中趟过泥水回到那个女人跌倒的地方。她仍然四肢摊开躺在那儿。她的嘴和腿都大张着。她的脑袋上鼓出了一个小包。她的肚子又大又紧。他弯下身来,屏住了呼吸,预防着感染啦气味呀什么的。什么可能碰到他或渗入他体内的东西。她看上去死掉了,要么就是昏迷不醒了。她很年轻。他为她做不了什么,他因而松了一口气。然后他注意到她肚子里的一阵波动。她身体里有什么在动弹。
他没看到自己去碰她,他想象出的画面是自己第二次从她身边走开,爬上马车,第二次离开她。他对自己的这幅画面感到有点不自在,而且不想在将来的什么时候记起自己干过这事。还有就是关于他从哪里来、为什么来,他向哪里去、为什么去的什么东西,在他心中激起了一种挥之不去的、深思熟虑的鲁莽之情。这一幕成了一段奇异的故事,一种打击了薇拉·路易斯、又使自己免于弑父的行动。也许吧。
他把叠放在他旁边座位上的长外套抖开,盖在那女人身上,然后把她抱起来,踉踉跄跄地回到车上去,因为她比他以为的要沉。费了很大的劲,他才把她在车里摆成一个坐姿。她的脑袋向另一边歪去,她的脚碰到了他的一只非常漂亮、只不过沾满了泥巴的靴子。他希望她歪着的方向不会变,尽管他对那只碰到他靴子的脏兮兮的光脚丫子无可奈何,他要是再挪动她,她可能会突然倒向他这一边,而不是待在车厢的她那一边。他赶着马,动作很轻,生怕车辙和泥泞的路会搞得她向前倒去或是稍微蹭到他一点。
他正前往一个名叫维也纳的小镇外面不远处的一所房子。那是他父亲住的房子。现在,他觉得抱着一个水淋淋的黑女人去见这个黑鬼的主意很有趣,甚至很好笑;他从没见过这人,这人也从未想过来见他。当然了,只要她不醒过来,并且她肚子里的波动依旧很轻。那个可能困扰着他——就是说她可能恢复知觉,变成一个超出了他自己阴暗目的的什么东西。
他有一阵子没看她了。这时他看了一眼,注意到一道血流顺着她的下巴滴到了脖子上。不是她撞到树上鼓起的那个包导致她昏迷的;她摔倒的时候肯定是脑袋磕到了一块石头之类的东西上。可她仍然在喘气。现在他希望她不要死——先别死,等他到了特鲁·贝尔用一个孩子气的清晰画面给他描述和指明的那所房子再说。
雨好像在跟着他走;每当他觉得它要停了的时候,再走几步就下得更大了。他已经至少赶了六个小时的路,而且那个旅店店主向他打了包票,说这段路天黑之前就能走完。现在他可不敢肯定了。他不希望夜晚来临的时候那个乘客还在车上。在他面前敞开的山谷使他平静了下来——他要花一个小时穿过这个山谷,才能到达从这一侧距离维也纳一两英里远的那所房子。很突然地,雨停了。这是最漫长的一个小时,充满了对奢侈和痛苦的回忆。他到了那所房子,把车赶到院子里,在后面找到有两间马厩的棚屋。他把他的马拉进其中的一间,仔细地给它擦洗,然后往它身上扔了一条毯子,四处去找水和饲料。他为此花了很长时间。这对他来说很重要,再说他也拿不准房子里是不是有人在看他。实际上,他希望如此;希望那个黑鬼吃惊地大张着嘴从木板墙的裂缝里看着他。
可是没有人出来跟他说话,这么说,屋里也许没有人。照料完马之后(他注意到一只马掌需要修理了),他回到车上拿行李。他解下行李,把它扛在肩膀上。他扛行李往房子里走时又弄脏了他的背心和丝绸衬衫。在小门廊,他没打算敲门;门关着,可是没闩。他走了进去,四下看看,想给他的行李找个合适的地方。他把它放在土地面上,打量着这座房子。共有两个房间:每一间都有张帆布床,其中一间还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壁炉、一只做饭的炉子。很俭朴,住着人,是男性,可除此之外,看不出房子主人的个性。炉子是冷的,壁炉里有一堆灰,却没有余火。住户走了可能有一天了,也许是两天。
他安置好行李以后,回到车上去接那个女人。行李搬走后重量撤去了,车轴有点倾斜。他到车门里伸手把她拖出来。她的皮肤热得直烫手。他把她搬进屋的时候那件裹着她的长外套拖到了泥水里。他把她放倒在一张帆布床上,然后就因为没有事先把毯子拉出来骂自己。现在她压在毯子上面,看来只好用外套盖住她了。它算是永远毁了。他走进第二间屋子,在一只木箱子里翻到了一条女人的裙子。他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外套抽回来,用那条味道很怪的裙子把女人盖上。这时,他打开自己的行李,选出一件白棉布衬衫和法兰绒背心。他把新衬衫搭在唯一的一把椅子上,而没有冒弄坏它的危险把它挂在墙上的一颗钉子上。他仔细地翻检干燥的东西。然后他准备试着生火了。木头箱子和壁炉里有木头,房间最黑暗的角落里还有一罐煤油,他把油泼在木头上。可是没有火柴。他找火柴找了很长时间,最后在一个包着一小块结实的亚麻布的铁罐里找到了一点。准确地说,有五根火柴。等到他找到火柴的时候,煤油已经从木头上挥发了。他干这个不在行。在他的生活中总是由别人来生火的。不过他接着弄,终于点起了一堆呼呼作响的旺火。现在他可以坐下来,抽上一支雪茄,作好准备等那个住在这里的男人回来。一个他假定名字为亨利·莱斯绰伊的男人,尽管让特鲁·贝尔念起来,它可能是别的什么。一个不重要的男人,只不过有一点微不足道的跟踪者的名声,那全靠了一两次表明他有辨别足迹专长的逃脱之举。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据特鲁·贝尔说。是她给他讲了所有的细节——因为他每次企图从薇拉·路易斯那里探听点消息时,她总是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或是扭过头去。亨利·莱斯托利或者莱斯绰伊,或者之类的什么,可是谁在乎那个黑鬼叫什么名字呢。也就是那个后悔这辈子认识过他的女人在乎,她宁愿锁上房门,也不愿把它大声说出来。也会后悔他给了她那个婴儿,要把孩子送人,只是,他是金色的,而她除了在早晨的天空和香槟酒瓶里还从没见过那个颜色呢。特鲁·贝尔告诉他,当时薇拉·路易斯笑了,她说:“可是他是金色的。完完全全金色的!”所以她们就给他取了那个名字,而且没有送他去天主育婴堂,白人姑娘都是在那里寄存她们的孽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