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排除三个凶手?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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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很有价值。假设我们对这女孩一无所知,从她的言语中我们也不难窥见她的性格。她对花很在意——所以她喜欢花?不,那房间里有一大盆早开的郁金香,按理说爱花的人不至于错过,但她却没提及。不,她是以一个领薪水的陪侍的身份发言的——为瓶里的花换水是她从前的职责——而且这女孩喜欢珠宝,特别关注珠宝。这不是很有启发吗?”
“嗯,”巴特尔说,“我逐渐明白你的用意了。”
“没错,按我前几天说的,我会亮出所有底牌。那天你介绍她的履历时,奥利弗太太突然语出惊人,我立刻联想到一个重要问题。那次谋杀应该不是谋财害命,因为班森太太死后梅瑞迪斯小姐仍然需要继续工作来维持生计。那她的动机是什么?我研究了梅瑞迪斯小姐显示出来的性格特征。她生性怯懦,缺钱花,衣着却很讲究,喜欢浮华的东西。这种人与其说会杀人,倒不如说做贼的可能性更大吧?我立刻问埃尔顿太太平时的生活习惯怎么样,你说她比较粗心,于是我有了一个假设。如果安妮·梅瑞迪斯小姐存在人格缺陷——有在大商场顺手拿点小东西的癖好; 假设这位贫穷的小可爱有一两次私自拿了雇主的东西,比如胸针、一两枚银币、一串珠子什么的; 散漫、不爱整理东西的埃尔顿太太或许会将丢东西归咎于自己的粗心大意,不会怀疑温柔的小保姆。但如果雇主的性格不同——比方说一个特别细心的人——没准就会指控安妮·梅瑞迪斯是小偷。这可能成为她的杀人动机。那天晚上我说过,梅瑞迪斯小姐只会因恐惧而杀人。她知道雇主会指证她盗窃; 只有一种自救的办法——她的雇主一定得死。于是她把瓶子掉了包,班森太太死了,至死都以为是自己弄错了,完全不怀疑吓得魂不守舍的陪侍女孩动过手脚。”
“有可能,”巴特尔警司说,“虽然只是假设,却很有可能。”
“朋友,不仅有可能,而且可能性非常大。今天下午我还设下了一个巧妙的小圈套——在她躲过假圈套之后,还有一个真正的圈套。如果我的怀疑是正确的,安妮·梅瑞迪斯必然无法抗拒一双昂贵的真丝长袜!我请她帮个小忙,故意表露出我其实不太清楚到底有多少双丝袜。然后我走出房间,留下她一个人——朋友,结果我的十九双丝袜变成了十七双,另两双进了安妮·梅瑞迪斯的手提包。”
“哟!”巴特尔警司吹了一声口哨,“真敢冒险啊。”
“一点儿也不。她认为我怀疑她什么?谋杀。那偷一两双丝袜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又不是去抓贼。何况小偷或者有偷窃癖的人总以为可以掩人耳目。”
巴特尔点点头。
“确实如此,蠢得难以置信,一次得手难道次次都能得手?唔,我看真相已经一目了然了。安妮·梅瑞迪斯小偷小摸的毛病被雇主发现,于是她将瓶子从一个架子挪到另一个架子上。我们知道这是谋杀,但根本没法证明。这是第二桩成功的犯罪了。罗伯茨逃脱了法网,安妮·梅瑞迪斯也逃脱了法网。但夏塔纳一案呢?杀死夏塔纳的凶手是安妮·梅瑞迪斯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不对劲,”他闷闷不乐地说,“她不太敢冒险。掉包两个瓶子,可以。她知道没人会怀疑到她,安全得很,因为任何人都有机会下手!当然,她未必能得手。可能班森太太喝之前就发现拿错了瓶子,也可能喝了却没死。这就是我所谓的‘期待型’谋杀,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因素。而事实上她成功了。然而夏塔纳一案的情形截然不同,凶手经过深思熟虑,下手时极为大胆,而且目标非常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