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不可告人的浪漫主义 (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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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的人会觉得难以自拔的悲从中来就已经够糟的了,或者蜡像馆式的人生观就已经够糟的了。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来得更糟,而且在道德上更加罪恶:近期一些人有杜撰“戏谑式”惊悚剧情的企图。
下水道艺术流派的问题就在于恐惧、内疚和悲悯都是容易弄巧成拙的死胡同:在最初的几次“人性堕落的大胆揭露”之后,人们就对其他类似的内容产生了免疫,不再少见多怪了;在产生了几次对堕落的、畸形的、痛苦的人的悲悯之后,人们就开始麻木了。就像现代的“理想主义者”一贯秉承“去商业化”的经济原则,却反而一直只追求功名一样,现代“艺术家”一贯秉承“去商业化”的美学原则,却反而一直只追求占领商业(即流行)艺术的制高点。
所谓“惊悚故事”基本是指侦探、间谍或者探险故事。它的基本属性是冲突,也就是说:目标的不一致,也就是说:以价值观为导向的有目的行动。惊悚故事是浪漫主义艺术流派在流行领域的分支和产物,它不认为人面对命运是无能为力的,而是认为人具有意志,人可以主导自己的价值观选择。浪漫主义就是一个以价值观为导向、以道德为中心的运动:它的题材不是鸡毛蒜皮的纪实,而是抽象,是要素,是人性的普遍规律——其最根本的文学原则就是描写人“可能成为也应当成为的样子”。
惊悚故事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一种简化的、初始的情况。它不关注价值观的勾勒,而是以既定的价值观为基础,重点挖掘人的一个与道德相关的方面:正义和邪恶的斗争中有目的的行动——戏剧化的抽象概念所具有的基本模式为:选择、目标、冲突、危机、斗争、胜利。
但惊悚故事只是幼儿园的算数而已,文学界那些高踞顶峰的小说作品才是高等数学。惊悚故事只是骨架——只是情节架构——浪漫主义文学则具有血肉和思维。雨果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情节就是纯粹的惊悚情节,他们的层次却远非那些惊悚故事的写手所能及。
在当今的文化中,浪漫主义艺术已经彻底消弭了(除了屈指可数的例外):浪漫主义所需要的对人的观点与现代哲学相悖。浪漫主义的最后残余也在流行艺术的领域转瞬即逝,它们就好像是迷雾中的昙花。惊悚故事成为很多已经在现代文学中消失属性的一个庇护所:生动性、色彩、想象力;它们像是一面镜子一样,依旧执着地映照着早已远去的人。
当你揣度那些试图以“戏谑”的写法来写惊悚故事的人的意图时,一定要记住我在上一段中提到的话。
幽默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一种美德;这取决于它施用的对象。取笑那些应该鄙夷的东西,当然是美德;但是取笑真善美则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恶。在太多的时候幽默只是为了伪装道义上的怯懦。
基于这一点,有两种怯懦值得一提。一种人不敢说出他对他身边的一切的憎恨,于是便寻求用自己的一笑来讽刺一切价值观。他不愿意与人恶言相向,然后一旦有人揪住他不放他就会以此脱身:“哎呀,我只是闹着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