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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个人道德观的社会良知正在复苏,这种反应本身并无害处。我们觉得自己身陷邪恶的社会之中,因而萌生了社会犯罪感(corporate guilt)。这是事实;不过,仇敌恰恰利用某些事实来欺骗我们。我们应当警醒,恐怕自己因过于注重社会犯罪感而忽视了单调、老套的个人犯罪感,个人犯罪感跟“社会”扯不上关系,对付个人犯罪感根本不必等到千禧年。因为,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把社会犯罪感跟个人犯罪感混为一谈。其实,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是用社会犯罪感当作借口,以此来逃避真相。当我们真正认识到个人的败坏,才能开始思考社会犯罪感,而且不可思考太多。我们必须先学走路,再学跑步。
3.我们以为时间可以掩盖罪恶,这完全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据我所知,有些人(包括我本人在内)可以对童年的残忍和恶行侃侃而谈,仿佛事不关己一般,兴致所至,甚至开怀大笑。然而,时间根本不能掩盖恶行,也不能抹杀犯罪感。只有忏悔和基督的宝血能够洗刷犯罪感:如果我们愿意承认这些早年犯下的罪,我们便会将自己姑息罪恶的代价铭刻在心,并且谦卑下来。难道有任何东西能够掩盖罪行本身吗?任何时间阶段在上帝眼中都是永恒不变的。难道这位无处不在、自在永在的神不能沿着某条时间脉络洞悉你的一切吗?他永远晓得你年幼时曾经拔掉苍蝇的薄翼,永远晓得你在学校里如何阿谀、撒谎、贪婪,永远晓得你有时胆小怯懦,有时却像陆军中尉一样傲慢无礼。也许,上帝的救赎并不在于抹去这些永恒的片断,而在于让你担负起犯罪感,并且由此获得人性的完美,因为上帝的垂怜而欢喜快乐,以坦白罪恶为满足。在某些永恒的瞬间,我们的圣彼得也曾犯罪(如果我说了错话,希望他原谅),他曾三次不认主。果真如此的话,照着我们眼下的光景,属天的喜乐应该是一种“后天嗜好”——而某些生活方式会令我们失去获得这种感受的可能性。也许,无法获得这种感受的是那些不愿置身于公开场合的人。当然,我不确定事实是否就是如此,不过,我认为,我们应该珍视获得属天喜乐的可能性。
4.有人认为“法不责众”,对于这种论调,我们必须保持警惕。基督教认为,人是邪恶的,有人觉得这很自然,因此,人作恶是情有可原的。如果所有男生都没有通过考试,学校主管一定认为考试题目太难,直到他们发现其他学校有90%的男生顺利通过题目相同的考试,他们这才开始怀疑问题不在出题者身上。同样,我们当中有许多人曾经存在于某个社会圈落里——在某间中学、大学里读书,跟某些人结交,从事某种职业,而这个圈子里的风气实在恶劣。在这个圈落内部,人们觉得某些行为很正常(大家都这么做),认为其他有道德的行为根本不切实际、是堂吉诃德式的幻想。然而,一旦我们走出那个小圈落,便立刻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在外面的大环境中,我们所谓的“正常”是一个体面人想也不敢去想的,而我们所谓的“堂吉诃德式行为”是大家公认的起码道德操守。那些让我们在小圈落里感到不安的“病态”、“疯狂”行为如今成了唯一正常的举动。实际上,全人类(作为宇宙的一小部分)就像一个邪恶的小圈落,一间糟糕透顶的中学,或是一群糟糕透顶的人,在这个小圈落里面,起码的道德被视作英雄式的美德,十足的败坏被视作情有可原的缺点。那么,除了基督教教义以外,有没有其他证据能揭示这种现象呢?我想是有的。首先,我们当中总有一些清高的人,他们拒绝接受小圈落里的道德规范,疾呼人们的行为应该截然相反。第二,更有甚者,无论这些人如何被时空所分隔,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基本道德观——他们仿佛接触过小圈落外面的公众观点。琐罗亚斯德、耶利米、苏格拉底、乔达摩·悉达多、耶稣基督、马可·奥勒留便是这样,他们拥有某些显而易见的共同之处。第三,即使是现在,我们自己也认同有道德的行为,只是没有人去身体力行。甚至在小圈落内部,我们也不敢说公义、仁慈、忍耐、温良等品德毫无价值,不过,我们认为,只有小圈落习俗才是公正、勇敢、温良、仁慈的,才合情合理。在这个圈落内部遭到忽视的某些规则似乎跟外面的世界有着某种关联,一旦时候到了,我们便必须面对外面世界的公众舆论。然而,最糟糕的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恰恰是那些我们眼下认为不切实际的品德才能拯救人类脱离灭顶之灾。外面世界的观点进入了我们的小社会圈落,与小圈落内部的条件息息相关——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如此密切,以至于我们可以说,只要人类能够将那些美德持守十年,整个地球直至地极便会充满了和平、健康、欢愉、舒畅,而这一切是人类其他行为所无法带来的。在这里,小圈落规则往往被置之不理或者被当作实现人格完善的忠告:不过,即使是现在,那些懒于思考的人也明白,如果我们依然忽视小圈落规则的存在,一旦遭遇仇敌,我们便会付上生命的代价。因此,我们倒是应该羡慕那些“病态”的人,那些迂腐的人,那些教战友射击精准、深挖战壕、节约饮水瓶的“激进分子”。
5.在某些人眼中,这种与大环境形成鲜明对照的小圈落并不存在,我们也不可能去体验。我们还没遇到过天使,或者未曾堕落的族类。不过,我们从自身这个族类便可获知某些真相。不同时代、不同文化都可以被视为“小圈落”。我在前面讲过,不同的时代拥有不同的突出美德。如果你认为我们这些现代西欧人不会如此败坏,我们还是相当人道的——如果你以此为依据,认为上帝对我们很满意,那么,你可以扪心自问,你真的相信上帝会因为各个时代崇尚勇敢或贞洁,就对各个残酷时代的残酷行为感到满意吗?你会立即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当你觉得我们的祖先残酷时,你不妨想想他们对我们的软弱、世俗、胆怯如何看待,再想想上帝对他们和我们又如何看待。
6.我反复唠叨“仁慈”这个词,也许有些读者要抗议了。难道我们果真处在一个残酷的时代吗?也许这是事实:不过,依我看来,我们一直企图把所有美德压缩成“仁慈”。柏拉图教导世人,仁慈只是一样美德。如果你不具备其他美德,你不可能是一个仁慈的人。你懦弱、自负、懒惰,但你觉得自己至少未曾对别人造成严重伤害,其实,那不过是因为邻舍的利益跟你的安全、自夸和逍遥自在没有发生冲突。每个恶行必然演变为残忍。即使是良善的感情,譬如怜悯,如果不能用仁慈和公义加以约束,也会发展成愤怒,最后变为残忍。大多数残暴行为是被敌人的残暴行为激起的;一旦脱离了整体道德规范,对被压迫阶级的同情也能自然而然地升级为恐怖统治带来的持续不断的暴行。
7.一些现代神学家曾经反对过分从道德角度诠释基督教信仰,他们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他们指出,上帝的神圣远远超越了道德上的十全十美:上帝对我们的要求不同于道德义务,而更胜于道德义务。这一点我不否认:不过,这种观点像社会犯罪感一样,容易被人利用,成为某些人逃避现实的借口。上帝超越了道德良善;而不是低于道德良善标准。要到达应许之地,必须先经过西奈山。道德规范似乎是为了被超越而存在的:不过,有些人从一开始就不承认道德规范,却又拼命努力,想要达到道德标准,结果必然一败涂地,这些人是不可能超越道德规范的。
8.“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许多思想流派都鼓励我们推卸责任,归咎于人类生命本性中的某些必然因素,进而直接归咎于造物主。此类学说当中最流行的当属进化论,按照进化论观点,我们人类的邪恶遗传自我们的动物祖先,是无法避免的;另一种流派便是理想主义,它指出,人类之所以败坏是由于人类自身的局限性。如果我没有领会错的话,根据使徒保罗的书信,基督教认为,尽管道德规范铭刻在我们心中,甚至在生理层面上也是绝对必要的,然而,人类不可能完全遵行道德规范。这便引发了关乎人类自身责任的难题——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是否能够百分之百遵行道德规范。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内,你我都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道德规范。然而,我们不能把最终问题当作逃避现实的借口。比起使徒保罗提出的问题来,威廉·罗的一席话更让大多数人提心吊胆,“如果你停下来,扪心自问,为何不能像最初的基督徒那般敬虔,你的心会告诉你,不是因为无知,也不是因为无能,乃是因为你从未起意要敬虔。”
如果有人认为本章是对人类完全堕落的重述,那便误解了本章主旨。对于完全堕落理论,我并不赞同。原因之一是,从逻辑上讲,如果人类真的完全堕落(Total Depravity),我们便不可能认识到自己的堕落;原因之二是,经验告诉我们,人类本性当中有许多良善的成分。我也不赞同所谓普世痛心理论(universal gloom)。我们不应把羞耻感当作感情,而应视之为羞耻心引发的洞见。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在心中永远珍藏这种洞见:不过,引发这种洞见的痛苦感是否值得鼓励,这实在是一个灵修的专业问题,身为平信徒,我没有受到什么呼召要深入阐述。根据我个人的看法,无论痛苦感出自对具体罪行的悔过,还是出自急于进行挽救、补偿的心态,又或者出自帮助和怜悯的热望,从根本上说都不好;我想,除了别的罪,我们全都犯了一样罪,那就是,我们毫无必要地违背了使徒关于“喜乐”的训导。一开始,谦卑会使我们的心灵受到震动,此后,它便成为一种令我们喜乐的美德:只有那些心高气傲、不信神的人才会感到沮丧,因为他们绝望地试图维持对人性的信仰,却一次又一次地遭遇理想的幻灭。其实,我一直试图从思想角度而非感情角度去阐释这个问题:我希望本书读者相信,目前,我们的某些个性是上帝所厌恶的,实际上,即便对我们自己而言,这些个性也是十分可怕的。我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且,我注意到,随着一个人变得越来越圣洁,他对这一事实的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也许,你认为诸位圣人的谦卑不过是一种敬虔的假相,为的是讨上帝的欢心。这是最危险的谬论。一方面,它具有理论上的危险性,因为你把一种美德(即完美)当作毫无意义的假象(即不完美)。另一方面,它具有实践上的危险性,因为它鼓励人们把对自身败坏的崭新洞见当成新的光环,套在自己愚蠢的头上。万万不可;我敢说,当圣人称自己卑微的时候,他们是在以科学精确性重复着事实。
那么,人类的邪恶是如何产生的呢?在下一章,我将按照我的理解,从基督教角度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