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新的统一盛运下之社会情态【盛唐之进士府兵与农民】 (第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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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要把握住盛唐社会情态,最好亦从当时几项制度方面去看。</b>
<h4>一、唐代之贡举制</h4>
唐代士人出身,可分三途:一生徒,由学馆。【此沿汉代博士弟子制。】二乡贡,由州、县。【此沿汉代郡国察举孝廉制。】三制举。【此沿汉代贤良方正制,标目求才,由天子亲临试。】州、县贡举又分诸目,最著者有秀才、明经、进士。【外有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等诸种。】贡举每年一次,为求出身者所集中。【制举无定期,不常有。学馆往往有名无实,其生徒亦参加贡举。而尤以“进士”科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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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须高才博学杰出始可应。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此科遂绝。“明经”只试帖经记诵,士人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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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士得怀牒自列於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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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举自北魏已推行,齐、隋选置多由请讬,议者以为“与其率私,不若自举;与其外滥,不若内收”。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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