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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克朗,买三天。”
陆远看向那一桌雇佣兵团,共计不过十一人,三天四万克朗,这些人每个人一天的费用就在一千多,接近陆远以前五个人三个月的开销。
看到陆远惊讶的表情,酒保解释道:“果然是新来的不懂。你嫌贵可有很多人抢着要。雇佣兵就是给你们卖命的。说白了,钱到位,什么都干,三天内,杀人放火打家劫舍都可以。很多商队做大生意,要经过很长一段无人的沙漠,作为保镖,雇佣兵是很好的选择。相反,有些帮派掌握商队的行踪,也会雇佣这些人去半途抢了他们。”
琰却在此时摇了摇头,说道:“我们确实不需要这样的帮手,我们要的是能长期合作的,而不是临时的打手。”
酒保知会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指向靠近墙壁的另一桌,说道:“那一队,是附近的小帮派,没有自己的地界,没有很大的靠山。人数也就二十来号,平时靠着帮人要债砸场子过活。装备一般,只有领头的带只枪,只要有钱,谁都可以归了收编了去。要价一万。”
陆远又朝那方向看去,那小桌子坐着站着挤满一群穿着皮夹的粗人,他们飚着脏话,已经有几个喽啰烂醉般躺在了地上。
陆远皱了皱眉说:“感觉这些人,带走了也没什么用...琰,我们人那么少,带回去反而被他们占了怎么办?”
实际上陆远也知道琰带的只有三百克朗,远远不够花的。一万克朗卖了车上的废品也不够用的。
琰点点头也说道:“要是他们忠的是财,那我们反而成他们的肥肉了。”
听罢,酒保又把手指向了内场的一小桌,那里零星坐着四五号穿着衬衣的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