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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管季若林怎样说,在随后的记者会上,李悠扬还是特别宣布了,一旦顺利考到民艺资格证,他就把大部分歌曲都加入到《歌手公约》里。
为什么说是大部分,而不是全部了?
那是因为如同《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和《朋友的酒》,或者《最熟悉的陌生人》,这样已经被秦涛声买断版权,或者宣布已经给了董雪琴的歌儿,没经过秦涛声和董雪琴同意,李悠扬是不会,也没有权利擅自把这三首歌加入到《歌手公约》里的。
同样,关于写给陈颖的《味道》、给李依依的《春天里》、《得意的笑》和女神乐队唱的《青苹果乐园》、《生如夏花》,以及送给陈颖和李依依二人的《光阴的故事》,在充分的征求女孩子们的意见后,李悠扬也没有将这些歌加入到《歌手公约》,毕竟这些歌代表的都是几个人,或者是女神乐队这个群体,李悠扬也不能执意孤行,不顾女孩子们的感受。
所以,最终确定可以加入《歌手公约》里面的歌曲有《不死心还在》、《领悟》、《风雨无阻》、《我》、《倍儿爽》、《红玫瑰》还有《浮夸》,这些歌大多是李悠扬独自唱完,特别是个人风格比较强烈的作品。
同时作为女神乐队的代表作,李依依和陈颖、杜莎莎合计了一下,则把《蝴蝶飞呀》选送进了《歌手公约》,毕竟根据公约,无论是个人还是乐队组合,在考取民艺证获得商演资格后,一旦有原创作品获得极大轰动,都必须选送一两首自己的原创作品进入公约。
《歌手公约》既是对原创者的保护,也是对后起之秀的一种鼓励。要你有歌唱的实力,那么就不必担心没有歌唱,就算没有自己的原创作品,那么也可以在《歌手公约》的范畴里,找到适合自己的歌来唱,也可以唱着别人的歌赚自己的钱。
所以,时下原创歌手选送自己的作品进入《歌手公约》,大部分都不是心甘情愿,而是为这个公约所迫,不得不选送自己的歌进公约,眼睁睁的看着别人用自己的歌来挣钱。如果作品多的还好说,但是这样对一辈子只靠一首歌吃饭的原创歌手来说却无疑是灾难性的,一旦自己在各种商演上挣不到钱,那么也不可能卖版权挣钱了。
所以,一般歌手特别是歌曲原创者对这个《歌手公约》都唯恐避之不及,像李悠扬这样主动送上门来的还真是少见,或者说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