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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国史新论》中国传统政治一
西洋政治史学者常说,他们的政治,由神权转进到王权,又从王权转进到民权。他们又说,政治有立宪或专制之别,或是君主专制,或是君主立宪,否则是民主立宪。近代中国学者专以抄袭稗贩西方为无上之能事,于是也说中国政治由神权转人到君权。因为中国没有议会和宪法,中国自然是君主专制,说不上民权。但不知中国自来政治理论,并不以主权为重点,因此根本上并没有主权在上帝抑或在君主那样的争辩。若硬把中国政治史也分成神权时代与君权时代,那只是模糊影响,牵强附会,不能贴切历史客观事实之真相。至于认为中国以往政治,只是君主专制,说不到民权,也一样是把西洋现成名词硬装进中国。并不是实事求是,真要求了解中国史。当知西洋近代,又有法西斯共产极权两种政治,完全逃出了他们以前所归纳的君主专制、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之三范畴。可见这三范畴也只照他们以前历史来归纳。虽道中国传统政治便一定在此三范畴之内,不会以别一方式出现吗?我们还得把自己历史归纳出自己的恰当名称,来为自己政治传统划分它演进的阶段,这才是尊重客观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若只知道根据西方成说,附会演绎,太随便,亦太懒惰,决不是学者应取的态度。
《尚书》上早说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类此的话,不止一见。直到春秋时代,随国的季梁说:“民,神之主也,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虢国的史嚚说:“国将兴,听于民。国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邾文公说:“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晋师旷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这些话,通春秋二百四十年,类似的还多。这决不是代表神权时代的理论,也不是代表君权的理论,但又不能说它是在主张民权。这里便告诉我们,中国的政治理论,根本不在主权问题上着眼。
孔子《论语》说得更明显。季康子问政,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又说:“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又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尚之风,必偃。”这里所提出的,并不是政治上的主权应该谁属的问题,而是政治上的责任应该谁负的问题。社会上一切不正,照政治责任论,全由行政者之不正所导致,所以应该由行政者完全负其责。孔子又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像君样子,尽君的责任,臣才能像臣样子,尽臣的责任。臣不臣,还是由于君不君。远从《尚书》起,已说“万方有罪,罪在联躬。”这是一种君职论,绝不是一种君权论。
这番意思,到孟子发挥得更透切。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可见社会上,一切不仁不义不正,全该由行政者负责。所以孟子曾亲问齐宣王,士师不能治士,该罢免士师,“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又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这是说,君不尽君职,便不成一个君。不成一个君又如何呢?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寇雠何服之有?”照人道讲,不能强人服从他寇雠。臣不服君,有时责任还在君,不在臣。而且臣有臣责,“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这也是臣责,臣不能将有大过之君易位,那是臣不尽其责。这些全是政治上的责任论,亦可说是职分论。中国传统政治理论,是在官位上认定其职分与责任。皇帝或国君,仅是政治上最高的一个官位,所以说天子一位,公、侯、子、男各一位,共五等。君一位,卿、大夫、上、中、下士各一位,共六等。天子和君,在政治上也各有他应有的职分和责任。天子和君不尽职,不胜任,臣可以把他易位,甚至全国民众也可以把他诛了。这是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之重点,必先明白得这一点,才可以来看中国的传统政治。
二
所谓中国传统政治,本文只从秦汉大一统政府成立后说起。更前的则暂略而不论。这几十年的国内学术界,几乎无一人不说秦以后的政治是君主专制,但作者仍将不惮反覆对此问题作辩护。本文所论中国传统政治,亦仅在这一点上作发挥。首先要注意者,中国秦以后的传统政治,显然常保留一个君职与臣职的划分,换言之,即是君权与臣权之划分。亦可说是王室与政府之划分。在汉代,内朝指王室言,外朝指政府言。全国财政收入,属于大司农者归政府,属于少府者归王室,这一划分,历代大体保持。宰相是政府领袖,中国传统政治内宰相之地位和职权,值得我们特别重视。
先就西汉言,皇帝的秘书处“尚书”,最先仅与尚衣、尚冠、尚浴、尚席、尚食同称六尚,而且尚书也只有四员。但宰相秘书处却有十三个部门,古称十三曹。西曹管相府吏属署用,此是后代吏部事。东曹管二千石长官迁除,并军吏任用,此属后代吏部兵部事。户曹管祭祀农桑,此属后代礼部户部事。奏曹管一切奏章,此如唐之枢密使,明之通政司。词曹管词讼,此是后代刑部事。法曹管邮释传递,此后代工部事,清代有邮传部。尉曹管运输,此后代工部事,清代有漕运总督。贼曹管盗贼,决曹管罪法判决,此后代刑部事。词曹所管属民事,贼曹决曹所管属刑事。兵曹管兵事,此后代兵部事。金曹管货币盐铁,此后代户部事。仓曹主仓谷,此后代户部事,清代有仓场总督。黄阁管十三曹之总务,此乃宰相府之秘书长与总办公处。由其组织庞大,即可见全国一切行政,在宰相府无所不关。后代尚书六部二十四司,在此十三曹中早已包括。每一曹的职权,几乎可像后代一专部大臣。但他们俸禄很低,只有百石,还不及个小县长。此因县长由政府正式任命,而公曹则由宰相私人辟署。公曹的职权,由法理论,全是宰相的职权。公曹并不是政府的正式官,此种职位身份,相当于封建时代之所谓陪臣,但他们在当时的威望则极高。上自退职的九卿二千石,相等于近代各部部长及省主席之位,下及草泽大儒,相类于今之所谓社会贤达,都可由宰相自由聘任。他们也很多愿意担当宰相府公曹的职务。这在后代几乎是一件不可想像的事。此因官职吏职,在当时观念上,并无像后世般的高下清浊之分。而相权之重,也由此可想见。
据说汉代宰相府,照例不设门闑,即门限和门铃门鼓之类,表示相府对社会开放的意思,人人有事,人人可迳到相府去关白。相传有某宰相,他曾用一掌门苍头,名叫宜禄,后代积习相沿,人民到相府,只呼宜禄,便得引进,事见《通典》。这真可算是中国传统政治里的一番嘉话,著在史籍。近代学者只知痛骂中国传统政治是帝王专制黑暗高压,对于此等记载,决然全不会理会到。
直到唐代,宰相职权,更是划分得明白。全国最高政令,名义上由皇帝颁发,唐人谓之敕。在法理上,则有些敕书,全由宰相拟定。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议决,送进皇宫划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