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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陆心说不愧是笨狗,虽然脑子笨,但忠诚度高,对人类天然亲和,五个包子就能收买它的狼心狗肺。
“行,那你到我碗里来吧。”
“……”
——
从此,王陆的荒蛮生存之旅,便多了一个同伴。
鉴于笨狗的智商,王陆肯定是不会食用的,既然吃不得,那就只能当宠物来养,这笨狗虽然能说人话唱神曲,大部分时候却跟一般的蠢狗没区别,认了王陆当主人以后,便没事绕着他乱跑乱跳,晃动尾巴,露出讨好似的傻笑,暗暗期待王陆还能有更多的肉包子来打它……作为无脑宠物倒还合格。
很快日子一天接着一天过去,十多天也就是一转眼的事,一人一狗共同经历了一次黑潮,消灭了几个入洞的死灵,然后继续在西山附近游荡……每日里说不了太多话,但王陆对这笨狗也渐渐多了几分了解。
这狗东西的确不是一般的狗,一般的狗没它这么笨。记不清出生地和自己姓名都是真的,它是真的不记得……事实上它只记得最近这几个月发生的事:自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一片荒野之中,遍地危机,凭着野兽的本能,它避开那些强大的精怪,寻找相对弱小的猎食,黑潮来临后,学着其他精怪一道藏入洞穴之中。
不久前,它所在的洞穴被黑潮渗透,不待荒蛮死灵进入,它已经察觉危机,机敏地从洞穴中跑了出去,在黑暗中亡命逃窜,好死不死地却撞进了王陆的洞中,险些沦为一锅香肉……
除此之外,这狗也的确比一般的狗厉害得多,尽管身长不过一尺,但是力量、速度,尤其那一嘴尖牙,比起壮年的虎狼也不逊色——不对,一般的虎狼遇到这狗东西,三两回合就得被咬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