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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易熟读经史,也读兵法,知道云蒙的骑射凌厉,最为恐怖不是“铁浮屠”的重骑兵,而是骑了乌血马,拿了乌骨弓,穿了白牛铠的强悍轻骑兵!
这种轻骑兵,来去如风,骑在马上,就拥有了先天高手的机动灵活,在边关地域抢劫起来,根本无法调动军队来截击,每每洗劫了一处小城小镇就呼啸而去,除了建筑高高的城墙防守,大乾的军队拿它们没有一点办法。
但是边关广大,不可能处处都建立大城墙,所以历朝历代,边关的居民都深受其害。
洪易现在持弓,射箭,穿铠比划之后,深深的明白了厉害。
“这些草原胡人,骑射的确是厉害,尤其是掠夺特性,深入骨髓,不可改变。如果想出一个办法,把他们彻底打垮,倒也是一件好事。只可惜,这事历朝历代,圣贤辈出,都没有能做到的,我现在和慕容燕合作,倒也算是知己知彼。以后从军立功,对付云蒙,那就有成算了很多。”
洪易这些天,除了交换武功之外,有时和慕容燕聊天,把云蒙帝国的军队,习俗,哪些大贵族,什么状况,也都知道了一些,心中渐渐的明白了很多东西。
多了解云蒙的一些事情,对日后从军打仗,自然是非常有好处的。
“当然是道法厉害!”
慕容燕看着洪易扯弓射箭,只是微微的动容,并没有过多的惊讶,虽然这铁木乌骨弓,要武师才能拉得开,以洪易现在武士的境界,拉开是个不合常理的事情,但是云蒙国之中,有很多天生大力的勇士,就算是次一级武徒的层次,都能拉开,那就不算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