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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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幼瑾刷牙的时候,眼睛盯着于戡的剃须刀,她在想要不要把这东西收起来,顺便清理一下他存在的其他痕迹。今天表弟婚礼结束后,母亲要过来,无须动用任何侦查技术,只扫几眼就能发现另一个人生活的痕迹。发现了,势必会要一个解释。谭幼瑾始终觉得这是她和于戡两个人的事,她不想解释,但是她也不想刻意掩饰,好像他俩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
于戡以一种示弱的方式强势地进入了她的生活,就像进入她的身体一样。她放任她的生活边界被一点点地蚕食。她默许于戡睡觉时把他的手搭在她的身上,清晨用他蓬乱的头发把她蹭醒,在洗手间里加入他的牙刷毛巾。现在她的家里不光有了男人的鞋,甚至还有了男人的电动剃须刀。
谭幼瑾意识到这种边界迅速后退的危险,但当于戡嘴唇下压抬起眼睛强烈地注视着她的时候,她很难坚定地捍卫她的边界感。
他让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喜欢的一条幼犬,邻居准备送人,问她要不要,小狗眼巴巴看着她嗅她的气味待在她旁边等待着跟她回家,她在犹豫许久之后还是挤出了两个字:不要,因为她的母亲怕狗,她不能把它带回她们共同的家。现在这里是她一个人的家,她完全可以自己做主,但她早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于戡进入她的生活会打乱她多年的生活节奏,可她也没法把门关上,不让他进来。
于戡和她不一样,他一点儿都不怕她知道,她有支配他情绪的权利。这权利只加剧了她的谨慎,她怕自己不小心会在他身上割出一点儿小伤口。
但她其实是误会了。
一头无法被驯服的狼崽子伪装成一只无害的羊太难了,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完全是两码事。但是一头寻找自己新领地的狼伪装成一只等待被收养的狗却容易得多,只要收起锋利的牙齿和捕猎时凌厉的眼神就可以了。
也许连伪装都不需要,看的人自己就会误会。同为犬科动物,当收起攻击性的时候,狼和狗表达爱的方式并没太大区别。还没开始捕猎就在石头上磨砺的爪子也可以用来表示依恋,尖利的牙齿可以通过咬啮来表达亲昵。还有那双用来窥伺瞄准的利眼也可以用注视来表达一种不容拒绝的热情。
这误会没持续多长时间,于戡很快暴露了。狗是可以快乐地接受主人的投喂的,他更接近于那种把辛苦打来的猎物分享给另一半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