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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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是奇迹,要么是骗子◎
雄性食肉动物的捕猎和求偶其实颇为相似, 都是在漫长的窥伺中观察目标,追逐、靠近、扑倒、压住猎物咬住脖子确保对方毫无还手之力,不过是后者是把猎物的身体拆吃入腹,两个变一个;而后者则是一个强硬地进入另一个。
如果完全依靠本能, 于戡会快速地推进到最后一个阶段, 他膨胀的欲望希望马上找到一个地方去接纳。他说谭幼瑾是他理想的故乡时, 他不仅想让这个故乡安放他的情绪,也需要来安放他的身体。这不需要经验, 只需要足够的体力以及渴望。他的体力有绝对优势, 只要他想,她便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但是他知道谭幼瑾不会愿意他这样做, 她信任他不会这样做才把他放了进来。正是之前他掩饰住了他对她那种强烈的渴望,她今天才把他放了进来。
他相信光凭他的体力和他身体的优势, 马上就会给她带来许多快乐。但她偏偏对此是防备的。于戡发现,在面对一个体力远胜于她的男人时, 谭幼瑾想的从来不是这个男的能够保护她, 而是他一旦伤害她, 她是否能够反抗。当把他的优势剥离, 他就是一个缺乏经验的男的, 这让他有点儿挫败。
于是于戡只能暂时通过亲吻、抚摸、咬啮去捕捉她身体的气息、弱点和渴望,这也是先天的本能、而非后天的习得经验。在这方面他很有天赋。他甚至努力把自己包装得像是一个食草动物, 足够温柔, 没有任何攻击性。他的手指和嘴唇都包装得很好。他很想马上把她的身体揉进他的血肉里,但是他知道她是那种需要循序渐进的人, 所以他在克制欲望的同时还在克制放在她身上他的手掌的重量。
但是于戡的眼睛慢慢出卖了他, 他缺乏那种温和的没有攻击性的眼神, 也装不出。他的眼神充斥着他要她, 他现在就要她,那种想要马上把人拆吃入腹的欲望根本无法遮掩。
强烈的欲望本身就是攻击性,因为需要对方配合或者退让来满足。
可能是出于一种天生的狡猾,于戡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可能会有破绽,每当谭幼瑾要睁开眼睛看他的时候,他便去吻她的眼,这样吻着,她自动就闭上了。
劝一个人不要太在乎别人的目光时,经常有这样一句话出现:“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没时间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