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二八之规 (第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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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二八之规?”
县丞任有为道:“我替孙大人说吧。二八之规乃是官场常识,指的是上缴下拨。朝廷赏下来
一百两银子,层层过手,到县里能有二十两;县里收上来的税银,上缴入库,最后到圣上手里也
能有二十两,这就是二八之规。能做到二八之规,就是时政清明,就是清廉好官。”
“这,这……岂有此理!”方和同听得目瞪口呆。
主薄也道:“圣上是给了二十万两,但到了县里就只有三万六千两。这些银子寥参将提走了
三万两作为军饷,县里实际只得了六千两。然后吏员、衙役什么的都欠了不少薪柴银子,现在是
战时,要人提着脑袋效死力的,自然不能再欠,这又去了三千两。余下三千两,全县所有民勇、
厢兵的银子都要从这里出。所以孙大人给六百两,恐怕还要自掏一些腰包。”
方和同连道荒唐,又道:“那些辽蛮脑袋呢?你们少说也赚了一万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