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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彼此太相似;喜欢一个人,往往也是因为太相似。
我“讨厌”了敖炽上千年,曾经,我是那么讨厌他把我抓到无望海时,那不可一世的姿态;讨厌他在我万念俱灰要放弃生命的时候逼我在痛到骨髓的时光活下来;讨厌他像个老太婆一样唠叨我,管束我,要我学习各样我毫无兴趣的法术;讨厌他孜孜不倦地学人类的样子,每年都要送我一枚戒指。
而我最讨厌的是,他曾在我的生命里突然消失了二十年,为了他身为东海龙族所应承的“责任”,在完全没有告知我,甚至是故意欺瞒的情况下。
那一年,他故意说了那过分的话,怒极的我,让他立刻滚。他第一次这么听话,真的滚了。一滚就是二十年,只留给我一个怎么也扔不掉,时刻栓在我手腕上的赤金纹龙平安扣。
我一定是在人界混得太久了,连自己的思维行动都被人界那些俗气的道理影响了——见面又嫌,不见又念。真真是应了这俗话,我竟开始了一场近二十年的寻找,我不停地走,不停地找,但他,就像蒸发在这个世界了,不留给我半点蛛丝马迹。我走得有些累了,于是在一座不打眼的城市里,开了一家叫“不停”的小店,卖甜品,而光顾我的,除了人类,还有妖怪。他们不是来找我的麻烦,相反,是来寻求我的帮助。
可我觉得,我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什么了不起的帮助,大不了是为他们沏上一杯先苦后甘的浮生茶,听他们将完一个故事而已。我从不认为他们会感谢我,因为我根本不认为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举动值得被感谢或者记住。
但到了最后,当我遇到了真正的敌人,身陷困境,危在旦夕的时候,这些妖怪们,竟不约而同来到我身边,拼了全力要保我周全。
关于当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劫数,我己经不太记得细节了,也从不跟人说起,无非是一场妒忌与一场执念惹出来的祸事。但,又应了“因祸得福”这样的俗话,那个滚了二十年的男人,在我生命受到最严峻威胁的关头毫无预兆地回到了我的面前。
于是我才知道了,这又是一个俗气得像八点档肥皂剧一样的故事。
离开我二十年,有苦衷,因为他是东海龙族,有守卫时间之轴,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奥特曼,要与一切破坏人类和平的怪兽殊死搏斗。他故意惹我生气,只因为他怕自己永远回不来,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让我憎恨他总比思念他好,起码,我不会惦记一个讨厌的人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