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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快点,发什么呆!”恶毒凶狠的声音传来,皮鞭的影子还在眼前回荡。
对,矮人的命运不只是两条,还能背弃祖先,像条狗一样讨好吸血鬼,成为他们的血仆,反过来看管自己的同伴。
自命优雅高贵的吸血鬼怎么可能自己管理肮脏的矿工、苦力,自然需要仆人来做繁琐的事情,不过每一位吸血鬼进行初拥都会消耗自己的血之本源,实力弱小的吸血鬼若发展多了后裔,自身就将提前腐朽,所以哪怕高阶的吸血鬼也不愿意随意初拥产生后代。
而且吸血鬼自视甚高,将绝大部分别族生命看成肮脏卑贱的低等生物,不是非常看重或喜欢,不可能浪费血之本源转化他们为血族,因此,正统吸血鬼的数量始终保持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大量存在的是被他们吸过血又没有死亡,如同傀儡般听从命令的血仆。
作为血仆,实力近乎正式骑士,可再也不会提高,寿命则只有主人的十分之一,而且永远无法反抗主人,甚至不会出现反抗的想法。
哈罗德看了一眼旁边拿着皮鞭、穿着华丽衣物的矮人,垂下眼帘,不让自己双眼中的痛恨愤怒被他发现:“是,韦尔斯管家。”
这可恶的叛徒,不知举报和抽死了多少位同族,而且明明只是一个监工,却喜欢被人称呼为管家,等到真正的吸血鬼管家加拉塔出现时,又恨不得跪在地上,亲吻对方的鞋尖。
红发的矮人韦尔斯由于主人弗拉德颇为讨厌胡须,因此将自身引以为豪的大胡子剃得干干净净,露出了坑坑洼洼的脸皮,此时看到哈罗德“英俊”的褐色大胡子,内心忍不住地厌烦,右手一挥,再次给了他一鞭子:
“刚才在想什么?矮人不需要思考!明白吗?我问你明白吗?下贱肮脏的混蛋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