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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琮实在没忍住,笑出声来:“没做什么?欢伯,人维护自己很正常,但维护到要彻底洗白……不合适吧。”
何欢说:“真的,因为参与的人多,十好几个。人一多,就谁也不愿意当动手的那个了,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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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代可以上帮规、动私刑,但现代社会,杀人是犯法的,搞不好要吃枪子,谁能没个心理顾虑?
再加上人多,人一多,就总想把这事推给别人、自己能少沾带就少沾带,不要脸地说,就算事发被抓到了,从犯判得总比主犯轻吧。
死道友不死贫道,所以你推我我推你的,肉在砧上,怎么开剁成了大问题。
最后决定,把姜红烛送去云南、魇山。
陈琮以为是表演的“演”,觉得这名字起得很特别:“为什么叫‘演山’,有什么说法吗?”
何欢回答:“梦魇的魇,供奉魇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