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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着头跟着他往校门口走去。他微笑着问我:“想吃啥?”
我说:“随便。”
他穿得真是考究,连皮鞋都是范思哲的。其实我很怕和他走在一起,这种感觉,很怪,犹如芒刺在背。如果现在外面停了他的宝马,那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坐台妹。我好不容易才按住心头这些奇怪的想法,跟着他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永和豆浆。
他给我点了牛肉面,还有一碗热豆浆。北京的深秋,我已经穿高领毛衣和很厚的大衣,他吩咐我说:“大衣脱掉,快吃!”
他跟我说话总是这样,没有问句,永远像感叹号在结尾。我承认我有不良的心态,常常揣测白然和他在一起的样子,她一定被他欺负哭过。他是如此强势,和他生活过的这一年多里,我无时无刻不深有感触。
记忆最深刻的是那一次我犯病,从医院出来后,我赖在街旁最后一个路灯下,紧紧的抱着灯柱不肯回家。我哭着对他说我有病让我去死,那晚凌晨十二点,南京的天空飘着多年罕见的大雪,路灯把积雪照得透亮,他抓住我的双手,把我拎起来,重重地扔到他的车上。我要往车下爬,他用安全带绑住我,脚狠命一踩油门,一路发飙,一直把我带到随家仓门口。
南京人知道随家仓,那是治疗精神病人的地方。
他把车灯打开,指着大门对我说:“下去还是回家?我给你五秒钟做决定。”
我的手已经握到车的门把。
“他们不会给你吃,你饿了,就啃墙壁上的灰。”他一定是在吓我,但当时我却觉得他没有开玩笑,他的眼睛好像有一股慑人的光,吓得我紧紧闭上双眼,在座位上动也不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