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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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生活了近七年,每一个人,每一寸土地,都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等到了要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割舍起来会这么难。我甚至有些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做出离开的决定,不然,也不比面临这样难舍的分离。
回到省城后好几天,我和明远的情绪都有些低落,直到八月初一中考试的结果出来,明远以第二名的成绩考入一中,我们才终于找到了借口好好庆祝一下。
我们住的这条巷子叫做回春巷,巷子里的房子大多是二十世纪初修建的,有古色古香的,也有俄罗斯风格的,难得保存得如此之好,简直可以直接辟成博物馆供人参观了。
我陆续拜访了左邻右舍,很快与他们混了个脸熟。
左手边的这家住的也是一对老夫妻,以前在研究所工作,现在退休了就在家里头养花喂鸟,右手边的这户似乎是个大家庭,平时倒只有一对老夫妻在,一到周末就人来人往川流不息,非常热闹。
我们在这里住下后,古艳红没多久也找了过来,跟着她一起的还有她的小侄子古恒。要不是古艳红带着这娃儿过来,我还真认不出面前这黝黑精瘦的男孩居然就是当年跟明远打过架的小胖子。那会儿他还憨憨的呢,可现在这机灵的小眼神儿,一准儿的淘气包啊。
“还真是你啊!”古恒一上前就给了明远一拳,不过动作很轻,显然是少年人之间特有的亲切方式。“我姑姑说你也考上一中了,那可好,以后跟我混,保管没人敢欺负你……”两个少年人搂着肩膀亲亲热热地去院子里玩儿去了,我则去厨房给古艳红沏茶。
她今儿休息,所以没穿警服,但不知怎么的,看起来就是跟别人不一样,怎么说来着,那身板儿似乎挺得格外直——我心里头忽然一动,开口道:“你去当兵了?”
古艳红嘿嘿一笑,端起茶杯一骨碌喝了个底朝天,“你猜到了。嘿嘿,年少不经事,闯了不少祸,后来被我爸一脚踢部队里去了。这几年待下来,就成这样了。话说——”她语气一顿,眯起眼睛朝我上下打量,有些意外地问道:“你年纪也不小了吧,咋还没嫁人呢?我看那刘江挺不错的嘛,你们俩咋没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