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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里的其他同事也都纷纷探过头来凑热闹,女人们大多同意我们的看法,当然也有人大声反驳,“你们女人就是喜欢以貌取人,没听说过一个词吗,什么叫衣冠禽兽,这就是了……”
话没说完就被屋里一大群女人啐了出去。
第二天,院里的安排下来了。因为该案件极为恶劣,影响极大,故由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又委任了几个资深的法官作审判员,我因为这两年表现尚佳,也被院长钦点,成为了审判员之一。
晚上不免挑灯将卷宗仔细研读了一番,看完后忍不住唏嘘感叹。
没有人天生就是罪犯,这个名叫金明远的男人亦是如此。看完卷宗,我对他不仅没有憎恶,反而愈加地同情。
这个男人有着比寻常人坎坷百倍的人生经历,三岁时父母双亡,尔后由舅父舅母收养,舅母苛刻严厉,所以他自小就备受虐待,七岁时舅母将其卖到镇上一户无子的人家,两年后,那户人家的女主人生了个儿子,九岁的他又被送去了孤儿院。
金明远在孤儿院一直长到了十八岁,卷宗里并没有详细描述他这九年里的境况,但是想必不会好过,要不然,他也不会在之后十来年里从未回去过。
2000年,金明远大学毕业,南下广州创业,02年初见成绩,创有中和外贸公司,并交了女朋友,也就是后来案件的第一个死者曾小娟。
卷宗里有曾小娟的照片,五官虽说不算太出色,但眉眼却非常妩媚,作风也相当大胆,据说当初就是她主动追的金明远。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后没多久,金明远就在广州买了房子准备结婚,没想到第二年年初,曾小娟就提出了分手,还将那套房子和公司的客户信息卷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