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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理会我的幽默,而是把车加速,开得飞快。
他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我从来没有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我下意识地喊道:“慢点!”并下意识地把安全带上好,下意识地尖叫,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一直都不理我,嘴巴像是被谁不小心上了锁。车子很快驶上了高架,在高架上它更加肆无忌惮,快到我几乎看不清窗外的风景。我心里猛地一拎!不好,搞不好今晚我遇到神经病了,大北京这么大,什么样的主儿没有呢?想到这里,我身上开始一层一层地冒冷汗,而他却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意思,就在我横下一条心准备要跳车的时候,他忽然挑衅地看了我一眼,他不看我则已,一看我,把我骨子里最反叛的东西给忽啦啦激发出来了,谁怕谁啊,大不了同归于尽。于是我按下跳车的念头,把眼睛闭起来,开始唱歌,我唱的是我最喜欢的苏打绿:“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
靠,我敢发誓,就算是在最豪华的卡拉OK包房,本小姐也没有发挥过如此高的演唱水准,如果此时的歌声被吴明明听到,我估计她一定会为放弃我后悔得满脸都长包!
在我无与伦比的歌声的感召下,我陌生的疯子先生终于把他的车停在了路边,我闭了嘴,对着他妩媚的一笑。然后他看着我说:“胆的确够大,替我做件事,给你一万块。”
“多少?”我装作没听清。
“你要多少?”他反问我。
“那要看做什么事。”我把左手的五根手指竖起来,放在眼前游移,“是陪你唱歌呢,跳舞呢,夜宵呢,还是……那个那个呢。”
他从我座位前面的车抽屉里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对我说:“我要你办的事情很简单,替我把这个东西送到我要求的地方就可以了。”
这个信封的重量实在太轻,轻到好像什么也没有。这正打消了我怀疑那是个微型炸弹的疑虑,我想起《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他该不会是爱玩警察的那种心理变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