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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标立刻懂了朱元璋的意思,自古以来,狗都是忠诚的代名词,传说二郎神的哮天犬就是细犬,细犬本身就很护主,警惕性也高,养这么一条狗……
爹难道想让我把它养成精了?
那只碗似乎为老朱同志打开了什么不得了的大门。
说不定以后的某一天,老朱同志会穿着龙袍,指着自己刚换下来的裤子,对他的太子说——标儿啊,给朕把这个裤子变成裤衩精!
朱标稍微联想了一下,就觉得无法接受,连忙摇头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摇出去。
抱在怀里的白色幼犬似乎是觉得冷,一直往朱标怀里钻,毛绒绒的看起来很好摸,蓝灰色的眼睛到处乱看,大约是在害怕。
朱标从来没养过狗,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真的很喜欢毛绒绒,就连那只当初的老迈黄鼠狼都能让他觉得可爱,更别说其它。所以纠结一阵后,他也就抱着狗子进了屋,李鲤也跟着进去,替他找来一个木箱子,腾空里面的杂物,放了旧衣服进去,又塞了点碎布条填充。
马秀英指点道:“小鲤,别放你的旧衣服,把标儿穿过的小衣服拿出来垫着,让它熟悉熟悉气味。”
李鲤隔着屋子应了一声好,找出马秀英收着的小衣服,重新铺了铺,才请朱标向里放。
白色幼犬一进去,就窝在了旧衣服里,动也不动,瞪大眼睛看着朱标,呜呜咽咽了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