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启明小说www.qmxs.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哦?”傅小司抬起头,露出难得的笑容,“那正好啊,可以聚一聚,难得可以约到她这个大明星一次呢,好久没见到她了。我是去颁奖么?”
“嗯。而且正好你就是颁给七七的。”立夏点点头,继续打印文件。
不单是小司,连立夏都好久没有见到七七了,仔细想想,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比一个传奇。谁能想象当初那个在学校里爱唱歌,一群人去KTV玩的时候一定会握着麦克风不放手的女孩子如今成了全中国最红的新人呢。谁能想到当初保送去上海美术学院的那个画国画的女孩子现在竟然是个流行歌手呢?的确,很多时候,命运都呈现让人惊叹的轨迹。
其实就连七七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就成了红透半边天的女歌手。也就是在大学里面参加歌唱比赛的时候被一家唱片公司的经纪人无意中看到了,然后去参加了一次自己都没放在心上的试唱会,之后就莫名地被签了下来,而签约后仅一年时间,就成了现在全中国提起名字差不多男女老幼都知道的程七七。
有时候立夏和别人聊起朋友都会很骄傲,自己的朋友都是在全中国闪闪发亮的人。可是每次立夏说完小司和七七之后,内心就会突然掠过一个人的名字。那个名字闪动着黑色的光芒,安静地贴在心房壁上,随着心脏的跳动,带来一阵一阵弱小的疼痛来。
遇见。
在高三的那一整年里面,遇见只写过两封信给立夏。信里轻描淡写地提到了一些自己在北京的生活。尽管刻意回避了艰难的营生和事业上的不顺利,立夏还是可以在字里行间看出遇见在北京的生活并不如意。
而那个高三,在立夏的回忆里就是沉甸甸的灰色棉絮,压在心里,横亘在血管中间,阻止着血液的流动,硬生生地在内心积压起绝望的情绪,像刻刀一样在皮肤上深深浅浅来来回回地切割着。
在高三最后的日子里,遇见的两封信立夏每天都放在背包里。在难过的时候,在考试失败的时候,在被老师骂退步的时候,在深夜里莫名其妙地想哭泣的时候,在看到镜子里憔悴的自己的时候,在看到高一高二的女孩子可以在周末相约出去逛街而自己只能埋在泛黄的试卷里的时候,在昏暗的台灯再也照不亮漫长的黑夜的时候,立夏就会拿出那两封信来看。十遍,二十遍,三十遍地看。立夏甚至觉得这样一直看就会看出更多更多的东西来。纯白色的信纸上黑色的墨水字迹一直都是那么清晰,立夏在看着那些漂亮字迹的时候就会觉得遇见从来就没有远离过。她一直在那里,一直站在自己的背后,穿着另类的衣服,打着耳洞,带着骄傲的神色,像一只永远华丽的燕尾蝶。
信里的那些段落深深地刻在立夏的心里,甚至不用背诵,就会像电影结束后的字幕一样一行一行地从心里自下而上地出现。立夏记得最深刻的是遇见第二封信里的一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