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全新简单生活 3、再次成为名人 (第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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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学校也意识到这套由某个校领导亲戚的手工作坊生产的校服实在拿不出手,没要求大家天天穿,除了各种集体活动,平时只要求每周一升国旗的时候必须穿。
可是,即使每周只穿一天,同学们都无法忍受,很快大家就有了作战计划。周一那天穿一套衣服,校服用塑料袋带上,等到升国旗时,换上校服,升完国旗,立即去卫生间换回来。不管男女,几乎所有人都依此方案进行,唯一的例外估计就是我了,我不但周一穿,周二、周三……都会穿。
我每天穿着校服在学校里晃来晃去的原因和同学们不穿校服的原因完全一致:太丑了!
这么丑的校服,怎么穿都不心疼,连抹布都省了,桌子脏了,直接袖子擦一擦就行了;在校园里走累了,想看书了,随时随地可以坐;课桌上有毛刺,也不怕,不用像别的女生还要戴袖套,唯恐桌子把她们的漂亮衣服弄坏了,简直又方便、又环保、又经济、又节约……
当然,归根结底是我太懒了,懒得带两套衣服换来换去,懒得花精力和时间在自己的外表上,不过,我的同学可不知道我这从懒惰引发出来的一系列行为,他们只是看到我整天都穿着那丑得刺眼、土得掉渣的校服,旁若无人、天经地义地招摇过市。
因为这卓越的校服,令我太过鸡立鹤群,我很快就在高一年级声名鹊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人都知道(5)班有个叫罗琦琦的校服控。
真是悲哀啊!我在高中部的成名,竟然不是因为我的成绩,也不是因为我的性格,只是因为一套丑校服,比较而言,我还是更怀念罚站乒乓球台的成名方式,至少算得上有性格。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用校服的自我恶心、自我丑化太过成功,反正叫嚣着要拿下我的宋鹏再没有了任何举动。
在楼道里碰到他时,他光看着我笑,笑得我对他也没了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