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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接过来,却忍不住心里再一酸。这支药膏——这支药膏,分明是当日她被热酒烫伤了手,左震吩咐侍应送出来的。她一直收在身边,却被明珠翻了出来。
明珠说得一点都没错,她这样,不能算忘记。她应该扔了所有他送的东西,重新打扮整齐,重新回到百乐门,继续跳着她的舞,继续周旋在或生或熟的客人中间,这才是她应该过的生活。可是,就连一句话,一支药膏,都叫她想起那个深深刻在心上的名字,她哪来的勇气再踏进百乐门?那里每一寸地方,每一分空气,都有着他的影子,他的气息!
不是不想忘,而是不能忘。
每一天,每一夜,都总是在睡梦里忽然清醒,黑夜那么静,四周悄无声息,只有她一个人对着四面墙,回忆那么清晰,从心底纷沓而来,扯起一阵一阵辛酸和绞痛。常常从噩梦中惊醒的那一刻,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着,还是在做梦?眼泪到底是在梦里,还是真的流下来,无声无息,在寂静的黑暗里流得那么汹涌。
越是想逃避,就越是会想起,她何尝不知道自己傻,何尝不想摆脱一切重新做人,就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可是,说来容易做来难,太多事情都不由人。
“锦绣,你又走神了。”
明珠在一边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好好休息一下才要紧,看看你自己,瘦得那么厉害,这样怎么行!我去叫厨子弄几样小菜给你调养一下,你想吃什么?”
锦绣摇了摇头,只是一笑,“你放心,我没事,等一会儿吃过晚饭,不是还说好了要陪你去看戏?”
“锦绣,看谁来看你了?”她俏生生地在门口微笑,朝锦绣眨了眨眼,那神色似乎带着几分说不出的神秘。
谁?锦绣一怔,她已经离开百乐门很久了,以往认识的客人也早就没了联系,这个时候谁会来?难道——难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