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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玄悯停下步子,颇有些受不了地垂目看他,终归还是将他捡了起来。只是刚入手便丢进了暗袋,仿佛一刻都不愿意多碰。
“你有脸嫌弃我?”薛闲在暗袋里瓮声瓮气地道,“你不也泡了一身的水,湿透了么?”
玄悯步子一顿,二话不说在指尖划了道切口,毫不心疼地挤出一串血珠,在手掌上画了个看似简单的符文。顷刻间,他周身上下所有的水统统被榨得干干净净,一滴不剩,薄薄的麻布僧衣霎时便干透了,轻如云雪,就连薛闲身上的水迹也半点儿不剩。
薛闲目的达成,颇为满意。
更让他满意的是,玄悯腰间的位置似乎还有助其消化功效,他能明显感觉到先前从黑土里吸进来的东西,正一点点和金珠融为一体。
先前神志不清时,他甚至连那黑土之下所埋为何物都不曾看清就吸了进来,这会儿在相溶时,他才有了些感觉——那黑土之下所埋的,应当是他身体的一部分,或是血,或是数节脊骨,或是一段龙筋。
不多,也并不完整。但是当其缓缓地融进金珠时,他却有种无法言说的满足感,以至于他在恍然间觉得,空空如也大半年的脊骨处终于开始有了些触感和温度。
不论是养神养气或是养骨养肉,都是要有个起始的物什的。就好比种花种树,总要有枚种子。
薛闲先前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炼气化形,勉强在脊骨部位牵了一条线,让自己上半身能动如常人。可气终归和骨相差许多,空的终归不是实的。这一次,他倒真有了一种埋下一粒种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