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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待客面面俱到。谭子恒发现林诗兰离排骨汤太远,特意帮她舀了一小碗。她端起汤碗,刚喝两口;余光瞥见,旁边的谭尽已经吃完了一碗米饭。
可能是这些菜太下饭了吧,林诗兰自己也吃得停不下来。谭妈妈煲的汤美味醇厚,每道菜都做得各有滋味。
今天隆重的晚饭是为了庆祝谭子恒回家,桌上的话题也一直围绕着他。谭子恒从小成绩优异,而且他不是像林诗兰这种擅长做题和背书的成绩优异;他脑子聪明又灵活,拥有广泛的兴趣爱好,属于做什么都像样的人。
他讲起自己在大城市里参加的机器人比赛和同行交流会,讲起自己新认识的教授和业界名人。谭爸爸和谭妈妈听得投入,眼里写着对他的赞赏与支持。
明明这么些好吃的菜,他们却都以聊天为主,饭吃得慢条斯理的……不过,林诗兰注意到,有一个人安静了很久。
她转头看向他。
谭尽,那是真的在吃饭。
一筷子能夹起好几个锅包肉,他张开嘴,一口把它们全吃了。这边在嚼,那边又开始夹新的菜。他也不发出什么声音,只是默默地自己吃着,扒饭的速度快如疯狗。
一不留神,桌上的菜已经空了大半。
他们聊他们的,他吃他的。